基萨
门巴语音译,意为“公有地”。民主改革前西藏部分门巴族地区存在的村社公有土地。包括以村社为单位共同占有的荒地、山林和绝户遗留下的土地。具有村社公有和领主所有双重特征,是在封建农奴制度下保留的原始村社土地公有制度的残余。由学本(相当村长)负责管理,本村社成员享有使用权。已经垦种的公有土地,私人可长期占有和继承。但使用绝户地者必须按规定承担差和乌拉,实际为领主划给农奴的份地。
门巴语音译,意为“公有地”。民主改革前西藏部分门巴族地区存在的村社公有土地。包括以村社为单位共同占有的荒地、山林和绝户遗留下的土地。具有村社公有和领主所有双重特征,是在封建农奴制度下保留的原始村社土地公有制度的残余。由学本(相当村长)负责管理,本村社成员享有使用权。已经垦种的公有土地,私人可长期占有和继承。但使用绝户地者必须按规定承担差和乌拉,实际为领主划给农奴的份地。
云南西双版纳哈尼族巫师。师徒相传,系由男性充任。为群众念经驱鬼和开路送魂等迷信活动
清代官员、经学家。字菁若。福建晋江(今属泉州市)人。回族。进士丁天禧之子。幼孤力学,康熙五十二年(1713)中进士。任兴化教授,学行纯谨,后掌福州鳌峰书院,教士一循白鹿洞书院之规,多所成就。雍正(17
明朝官员,土族西祁第三世土司。青海西宁人。元金紫万户侯※祁贡哥星吉之孙,千户祁锁南子。明永乐十八年(1420)袭职。洪熙元年(1425),随李英征伐安定、曲先等卫。宣德元年(1426),升指挥佥事。因
清代蒙古诸盟之一。一译巴启色特奇勒图盟。和硕特部台吉昆都伦乌巴什之裔。初部众驻牧于额济勒河(今伏尔加河)下游。乾隆三十六年(1771),恭格、诺海、巴雅尔拉瑚率众随土尔扈特汗渥巴锡自俄东返,驻牧珠勒都
见“土尔扈特南中旗”(73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此卫与兀列河、兀列、兀力三卫同称作额埒河卫或额埒卫。
书名。相传为赞普赤松德赞(755—797在位)时大臣拔赛囊所撰。据《贤者喜宴》载,原《拔协》分《纯正拔协》、《大拔协》及《中拔协》三种。《拔协》藏文意为“拔(赛囊)所述”。此书主要记载赤松德赞诞生、宴
即“术堵”(490页)。
参见“玛木特衣”(952页)。
?—1847清朝将领。蒙古正白旗人。萨尔图克氏。伊犁将军长龄子。嘉庆四年(1799),由荫生捐纳笔帖式。十四年(1809),袭云骑尉世职。十五年,授整仪尉。十六年,升治仪正。十八年(1813),授乾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