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郎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五年(1407)正月所设哈兰城卫,正统后设之考郎卫,均改作海兰卫或海兰城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五年(1407)正月所设哈兰城卫,正统后设之考郎卫,均改作海兰卫或海兰城卫。
见“达巴八措”(731页)。
参见“巴勒”(406页)。
清朝律令。道光十八年(1838),为移住青海湖周围“番族”而制定。共8款:一、遵界址住牧,不准侵占别族地土。二、番民外出打牲,百户百长须严加管束。三、宜照现在清查户口住牧,不得再引玉树“番众”进驻。四
契丹语,为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名称。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诸宫卫与部族下置石烈。辖懒为六院部下之一石烈。据《辽史·太祖纪》称,※耶律阿保机为“迭剌部霞濑益石烈”人,
见“铁弗氏”(1877页)。
古县名。秦分※夜郎※漏卧国置。秦亡,复为夜郎邑。汉元鼎六年(前111)复置县,治所在今云南罗平县。辖境包括今云南罗平、贵州兴义、安龙等地。南朝梁废。其地今有布依、苗等族居之。
弓,射弓;力,清代用以衡量弓干硬度、开弓人所受强度的计算单位。八旗满洲、蒙古及东北狩猎民族中皆不乏擅长强弓之人。弓之强弱,视其取材刚柔、用料多寡以为别。4至6力,用筋14两、胶7两;7至9力者,则用筋
见“阿波”(1193页)。
一说为五代时大义宁国杨诏(杨明、大杨明)年号,931—?年。
1719—1795清代藏传佛教名僧、学者。藏族。生于西藏东部昌都之温普。7岁入昌都寺出家。至17岁均从父学习文字。20岁赴里塘寺学习因明及内明。24岁赴拉萨,于色拉寺的切巴扎仓求学。从七世达赖格桑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