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唐圣德和武钦孝皇帝
见“李嗣源”(1043页)。
见“李嗣源”(1043页)。
民主改革前西藏大农奴主索康、赤江、夏格巴等合股兼营的买办商号名,设于印度噶伦堡和拉萨。专营从印度进口茶叶、呢绒、布疋、绸缎、珊瑚珠宝,从西藏出口羊毛、皮张和珍贵药材等。享有免交进出口税等特权。
见“讷都六设”(921页)。
我国阿尔泰语系满洲一通古斯语族各民族对其原始巫师的称呼,萨满教亦由此而名。同一语系不同语族中的称呼各不相同,突厥语族称“喀木”、 “巴克西”或“奥云”;蒙古人称其男萨满为“博”、女萨满为“奥德根”;达
蒙古地区佛教寺庙中掌管诵经的僧人。专门负责领全寺僧众诵经,亦称“经头”。凡任此职者,须对经典有较深研究,博览经文,记诵娴熟,学识、能力确为大小僧人所信服。诵经时,声调高下疾徐,倡韵起落转变,何句须鸣指
见“屈列”(1545页)。
清代学者。满洲镶黄旗人。姓吴查拉氏。字子端,号晚亭、黍谷山樵。康熙四十九年(1710)举人,授内阁中书。乾隆元年(1736),荐举鸿博,预修《明史》,纂《本纪》,充《明史纲目》纂修官。善诗文,工山水画
明代全蒙古的统称。蒙古语音译,意为“四十四”。汉语译作“四十四部”、“四十四万户”、“四十四万人众”等。实为概数,非指具体户数或人数。当时蒙古人习惯称东蒙古(鞑靼部)为“都沁”(四十万),称西蒙古瓦剌
元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始置于元初,治今湖北恩施县西南。至正十一年(1351),改称忠孝军民府。明洪武四年(1371)十二月,更为长官司,以田墨司为长官。不久复升安抚司。二十三年(1390)因反明被
我国侗族使用的语言。属汉藏语系壮侗语族侗水语支。主要分布在贵州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交界的20多个县。使用人口有140多万。历史上无文字,1958年创制了拉丁字母形式的拼音文字。侗语分南、北两个方
珞巴族崩尼、崩如等部落对阶级(阶层)的称谓之一。珞巴语音译, “阿列”意为“好”,“蒙清”意为“一般的”、“中等的”,即“中层阶级”、“中等富户”。※“特列多崩”占有的各项财产如奴隶、牲畜、妻子、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