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诏兴宗王
见“逻盛”(2062页)。
见“逻盛”(2062页)。
见“耶律隆绪”(1320页)。
见“东乡族”(510页)。
苗族山歌。男女青年对唱的一种情歌。因歌声高亢,乐曲婉转,能传声较远而得名。可独唱或合唱。流行于黔东南地区,尤以台江地区的飞歌享有盛名。今已成为苗族音乐代表曲调之一。
官名。清代直隶绿营的五镇总兵官之一。驻今河北省遵化境。雍正元年(1723),裁旧设马兰协副将,改设马兰镇总兵官。直辖镇标:左营,设游击以下都司、守备、千总、把总、外委等官;右营,设守备以下千把总等官。
即“古代蒙古汗统大黄史”(444页)。
?—1658清初将领。蒙古族。喀喇沁部人。乌梁罕(兀良哈)氏。元臣济拉玛(又作者勒篾)十四世孙(据《藩部要略》;另据《蒙古游牧记》作十五世孙)。苏布地子。天聪三年(1629),随父归后金。八年(163
?—1191金大臣。本名习显。女真族。徒单氏。汾阳军节度使况者之子,左丞相※完颜希尹之甥。其先金源县(治今辽宁朝阳县西北喀喇沁)人,后徙居比古土之地,后随猛安徙山东,占籍莱州(今山东掖县)。善骑射,有
7世纪,松赞干布掌政后,统一规划吐蕃兵制,将吐蕃分为5个军事行政单位:伍如、约如、叶如、如拉、苏毗如。其中伍如、约如在卫地;叶如及如拉在藏地,以上统称为“四如”;苏毗如系附属机构,在今藏北及工布一带,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职司征收数十人粮赋。位在明伯克、玉资伯克下。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见“哈喇忽剌”(164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