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剋部
契丹部族名。据《辽史·国语解》:“北剋、南剋,掌军官名,犹汉南北军之职”。统和十二年(994),以※奚府二剋所辖民户分置2部,南剋部为其一。原民为所俘奴隶,时获释免,取得平民地位。设节度使统领,隶北府。部族军属东北部统军司。《百官志》载有奚王南剋军详稳司,以剋官为长。
契丹部族名。据《辽史·国语解》:“北剋、南剋,掌军官名,犹汉南北军之职”。统和十二年(994),以※奚府二剋所辖民户分置2部,南剋部为其一。原民为所俘奴隶,时获释免,取得平民地位。设节度使统领,隶北府。部族军属东北部统军司。《百官志》载有奚王南剋军详稳司,以剋官为长。
一作“发覩”。契丹语,意“铁瓜”。契丹行刑时所用器物。又作“铁骨朵”。以熟铁打制,成8片,互相连接,围成瓜状,故名。中空。以柳木作柄,约长3尺,两头包裹铁皮。行刑时,打数不得超过7下(一记作70)。辽
书名。南宋“五溪”民族志。1卷。南京朱辅(字季公,浙江桐乡人,汉族)撰。“溪蛮”者,取《后汉书》“五溪蛮”之名,指今湘西及其附近一带少数民族。叶钱序谓:“五溪之蛮,今有五:曰苗、曰徭、曰僚、曰僮、曰仡
蒙古国将领。又译阿刺黑。八邻部人。原为泰赤乌部塔儿忽台属民。宋嘉泰二年(1202),泰赤乌部兵败后,与父※述律哥图、弟※纳牙阿投归铁木真(成吉思汗)。以不忘故主,擒而又纵,深得铁木真赏识。随从统一蒙古
西夏军队中辅助正军者。为第二等军卒。在不同岗位配备不同战具。牧主正辅主有弓1张、30支箭、长矛杖1支;农主正军则仅有20支箭。内宿后卫正辅主有弓1张、60支箭、有后毡木橹1、长矛杖1支。
1677—1751清代西藏地方高僧。藏族。为西藏热振寺一世(一作六世)呼图克图。亦称脣徵阿齐图诺门罕,为出任掌办商上事务四大呼图克图之一。生于青海黄河南岸尖扎噶摩浦地方。康熙二十六年(1687),于青
苗族民间工艺。刺绣有平绣和凸绣之分。先贴好纸样后刺绣。辫绣、结绣、缠绣、绉绣等属凸绣。平绣与湘绣同,挑花、贴花、抽花、打子、堆花等皆属此工艺。以凸绣最具民族特色,有立体感,较费工时。多用在衣领、袖口、
见“乐浪郡”(611页)。
古城名。位于今新疆昌吉县。乾隆二十七年(1762)建。城周3里5分,高1.5丈。有4门:东文同、西武安、南谐迩、北燮遐。乌鲁木齐州同驻扎。三十八年(1773),改为宁边州治。四十二年(1777),于其
?—1728清代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僧人、西藏地方政府官员。本名扎尔鼐·罗追杰布。西藏拉萨人。藏族。曾任七世达赖喇嘛仓储巴,康熙五十九年(1720),拥护清军入藏平定侵扰西藏之厄鲁特蒙古准噶尔部军,
旧时存在于西藏门巴族部分地区的佣人。主要来源于破产或欠债的※差米、※如米和孤儿。无独立经济。多单身在宗本(相当内地县官)、措本(相当内地区、乡长)和富裕差米家做家务和田间劳动,吃穿由主人供给。但原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