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户所土镇抚
官名。明代在军事千户所内设置的武职土官,以土兵精干者或头目充任,秩阶低于千户,副千户,从六品,主管狱事,亦兼理兵事。百户缺,则代之。
官名。明代在军事千户所内设置的武职土官,以土兵精干者或头目充任,秩阶低于千户,副千户,从六品,主管狱事,亦兼理兵事。百户缺,则代之。
亦称包商制。清代地方官府在羌族等地区推行的一种征收捐税方式。州县衙门将每年征收的各种捐税的权力交给当地一些土豪承包。承揽人按州县规定包额负责向当地摊派、征收捐税。承包人往往多派多收,巧立名目从中渔利,
?—1588明代“凉山三雄”之一。彝族。万历(1573—1619)前期四川邛部土司(治今四川越西县东北)属下腻乃之酋长,万历十五年(1587),伙同雷波头目杨九乍,黄螂头目安兴抢掠营丁、赖因、烟溪等处
藏语音译,又称“呷札”,意为“守青苗”。解放前西藏昌都地区农奴阶层中的一个等级,指为领主耕种自营地的农奴,与西藏其它地区的“堆穷”(小户)近似。一般不占有份地,仅由寺庙或贵族给予一小块“俄惹地”,条件
清末大臣。字怀民。满洲镶黄旗人。钮祜禄氏。以荫生累迁至浙江布政使,署巡抚。光绪三十四年(1908),代贻谷为绥远城将军。思有所建树,能尊重知识人才,按规定督办垦务,未成而罢。辛亥革命(1911)后,久
书名。清人明谊修,张岳崧等纂。道光二十一年(1841)刻印本,光绪十六年(1890)补刊。共44卷,卷首为郡县沿革表,次第有舆地、建置、经政、海黎、职官、选举、官师、人物、艺文、杂志等诸目。对海南岛历
见“元钦”(228页)。
①清朝武官。蒙古正红旗人。初任护军参领。顺治十一年(1654),随宁海大将军宜尔德征明鲁王至浙江舟山,大破南明舟师于海上。十四年(1657),叙功,授拖沙喇哈番(云骑尉)。后从征福建,于厦门战亡,优赠
见“王杲”(201页)。
藏语“司曹”的意译。一作“司伦”,意“政务大臣”。位在※噶伦上,秉承达赖意旨领导※噶厦工作。始设于※十三世达赖时。首任为夏扎·边觉夺吉,二任雪康,三任系十三世达赖胞侄朗敦·贡噶旺秋,皆世俗贵族。195
吐蕃敦煌官府文书。见《关于新疆的藏文文献》13. Fr. 67号卷子。系吐蕃安抚节度衙催沙州速送粮谷之信令。内容是:“大臣论拉热、尚来桑于龙年夏季,自节度衙驻所谢德松才发出盖印急信,致函尚达玛尤公: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