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净法
旧时西藏地方世俗道德规范。源于吐蕃时期。内容为:敬信三宝;求修正法;报父母恩;敬重有德;敬贵尊老;利济乡邻;直心小心;义深亲友;追踪上流,远虑高瞻;饮食有节,货财安分;追认旧恩,及时偿债;称斗无欺;慎戒嫉妒;不听邪说,自持主见;温语寡言;担当重任,度量宽宏。因共十六条,故名。
旧时西藏地方世俗道德规范。源于吐蕃时期。内容为:敬信三宝;求修正法;报父母恩;敬重有德;敬贵尊老;利济乡邻;直心小心;义深亲友;追踪上流,远虑高瞻;饮食有节,货财安分;追认旧恩,及时偿债;称斗无欺;慎戒嫉妒;不听邪说,自持主见;温语寡言;担当重任,度量宽宏。因共十六条,故名。
参见“殖边学堂”(2191页)。和“满蒙学堂”(2393页)。
? —1756清代蒙古王公。乌珠穆沁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车臣亲王素达尼第三子。初授一等台吉。雍正十年(1732),随喀尔喀亲王策楞等败准噶尔军于鄂尔浑河畔之额尔德尼昭。十一年,督
即“伍员”(795页)。
古族名。今哈尼族先民。渊源于南迁的古氐羌人。南北朝以后,从原来的僰、叟、昆明族中分化出来的一个民族集体。始见于唐张九龄《敕安南首领爨仁哲书》:“和蛮大鬼主孟谷悮”。因其信仰巫鬼教,政治、宗教上的首领称
彝语音译。又作诺波。“诺”意为“黑彝”, “伯(波)”意为“好”,全意为“好黑彝”或“好骨头黑彝”。解放前四川大小凉山奴隶主以血统划分的奴隶社会阶层之一。是奴隶主阶级血统论的产物。黑彝奴隶主自诩骨头和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十三年(1415)十月所设渚东河卫、正统后设筑屯卫,称作珠敦卫或珠敦河卫。
哈尼族村寨的行政和宗教头人。汉族称为“龙巴头”、“龙头”。沿袭于农村公社时期的村社头人和宗教首领。世袭,在村寨中享有最高声望。其职责主要是指导全寨生产,处理寨内民事纠纷。在活动中可获得少量礼物当报酬。
金代女真族姓氏之一。居星显水(今吉林延边境布尔哈通河)等地。金朝建立后,有的迁居临潢府(治今内蒙古巴林左旗林东镇南波罗城)、寿光县(今山东寿光县)诸地。后改汉姓曰周。
见“拓跋什翼犍”(1362页)。
唐代渤海国文王大钦茂年号。774—?(止于何年,史失具体记载,已知用宝历记事至七年)。大钦茂即位本改元“大兴”,中间一度采用“宝历”,其后又复用“大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