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田制
辽圣宗时屯田戍边的一种田制。是时沿边各置屯田戍兵,以种田积谷代替军饷。规定诸屯田在官斛粟不得擅贷,在屯者力耕公田,不输税赋,是为公田制。
辽圣宗时屯田戍边的一种田制。是时沿边各置屯田戍兵,以种田积谷代替军饷。规定诸屯田在官斛粟不得擅贷,在屯者力耕公田,不输税赋,是为公田制。
见“阿阑豁阿”(1230页)。
?—572南北朝时突厥汗国可汗。又作木汗可汗、术汗可汗,亦作突厥大伊泥温木汗或阿史那木可汗。名俟斤,又名燕尹、燕都。阿史那氏。突厥汗国创始人※阿史那土门可汗子。西魏废帝二年(553),乙息记可汗科罗卒
清代新疆地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新疆识略》等书作库尔勒。即今新疆库尔勒市。乾隆二十六年(1761),设三品阿奇木伯克,隶喀喇沙尔(今焉耆)办事大臣。1929年,由焉耆县析置库尔勒设治局,后改
见“马悟真”(176页)。
藏语音译,意为“上师居所”。始于元代。萨迦派中设有此制,有“四大拉让”。在西藏封建农奴制度下,已演变成为活佛、堪布等上层喇嘛管理其私人庄园、牧场、财物,压迫、剥削广大农牧奴和奴隶,并办理其饮食起居等私
满语音译。女真、满洲人指姓氏。清《吉林外记》:“三姓,又名依兰哈拉。国语依兰,三;哈拉,姓也”。满洲瓜尔佳、富察、佟佳等姓氏,是谓哈拉。女真族首领努尔哈赤之母,姓喜塔拉,为都督阿古之女,追封为“宣皇后
北宋人宋绶于天禧四年(1020)为贺契丹国主生辰使,归来后向宋真宗所上的奏疏。详记沿途里程、山川、见闻、民族分布、民俗及辽朝宫室、职官和上层人物的衣食住行等情况。是研究契丹与奚族史的重要史料。原收录于
1616—1665清初将领。满族。爱新觉罗氏。庄亲王※舒尔哈齐孙,和硕贝勒寨桑古长子。后金天聪八年(1634),从皇太极入关。清崇德元年(1636),以战功,擢固山贝子。从征朝鲜,与贝勒多铎围攻南汉山
土家族自称。土家语音译,意为“本地人”。分布在湘鄂西永顺、龙山、保靖、古丈、桑植、泸溪、吉首、花垣、凤凰、大庸、利川、来凤、鹤峰、咸丰、宣恩等县。详见“土家族”(67页)。
1767—1843清代甘肃拉卜楞寺二十九任堪布。藏族。出生于隆务吉。被嘉木样二世认定为密宗院之扎西嘉措转世灵童。七岁由嘉木样二世剃度出家。乾隆四十一年(1776),于王府乌厄盖寺由嘉木样授灌顶。次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