兀鲁忽必剌
即“梁水”(2125页)。
即“梁水”(2125页)。
即“安尧臣”(907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乌什人。乌什郡王品级※霍集斯长子。初隶准噶尔部。乾隆二十年(1755),从父附清。翌年,随布拉呢敦及父招抚南疆。寻布拉呢敦、霍集占(即大小和卓木)引兵反清,受命为乌什伯克。二十三
见“术哲达鲁虢部” (491页)。
即“率宾水”(2093页)。
明清四川羌族地区土司名。始祖温天耀,陕西宝鸡人。隋文帝时充当汛营战卒,调征四川西北羌人,结婚生子,故世祖灿沙之后,“生长夷地,话通番语”。唐开元二年(714),灿沙投营。八年中因功授职,“管摄茂南河西
部分壮、布依族自称。亦译“布饶”,意为“我们”。参见“土僚”(64页)。
南匈奴诸单于之通称。见“南匈奴”(1590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改作珠伦河卫,并说清代珠伦河在宁古塔城(今黑龙江省宁安县)东南630里。
见“甲喇额真”(559页)。
?—1866清末新疆哈密王。维吾尔族。嘉庆十八年(1813),袭父爵为郡王衔札萨克贝勒。道光三年(1823),晋多罗郡王。二十六年(1846),献私垦土地安置屯民。同治二年(1863),协助地方官员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