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强
见“耶律有尚”(1309页)。
见“耶律有尚”(1309页)。
?—1853清朝将领。满洲正白旗人。萨克达氏。嘉庆十一年(1860),由拜唐阿升蓝翎侍卫。十四年,迁三等侍卫。十七年(1812),升副军参领。十八年,随军镇压河南滑县天理教起义,激战受伤。署镇江、淮安
刻石题记。亦称阿什哈达摩崖。位于吉林市东南15公里阿什哈达屯松花江北岸山上。为明代两摩崖文字刻石。第一刻石刻于断崖绝壁上,坐北朝南,其下临江。刻石范围通高135厘米,宽70厘米。第二刻石在第一刻石西3
?—1358元朝大臣。又译泰不花。弘吉剌氏。历任云南行省右丞、通政使、上都留守、辽阳行省平章。顺帝至正八年(1348),由丞相太平举荐,任中书平章政事。次年,太平罢相后,依附脱脱,相谋欲加害太平。十二
蒙古族控马、吊膘之方式。蒙古族自古以畜牧、狩猎为业,马匹与其衣食住行密不可分,特别是在围猎、作战中是不可缺少的工具。其战士一般都备有两三匹强劲的战马,或长途奔袭,克敌制胜,或迅速撤退,使追兵望尘莫及,
1607—1641清代青海地区藏传佛教活佛。青海佑宁寺章嘉呼图克图一世。西宁卫(今青海互助县)人。土族。崇祯三年(1630),任佑宁寺法台。在位6年。曾与该寺土观一世罗藏拉卜旦及甘肃拉卜楞寺嘉木样一世
地名。一称东科尔。位于今青海湟源县。雍正五至六年(1727—1728)置。为青海蒙古、西宁四十族与内地商民市易场所。初设参将1员、千把总3员,隶西宁县管辖。乾隆五十七年(1792),被定为丹噶尔厅所在
见“南木林”(1588页)。
见“耶律查哥”(1316页)。
藏语称“尺巴”,即住持。藏传佛教较大寺院内之僧官。总管全寺经济、诵经、昂欠活佛请假等宗教行政事务。由各昂欠出代表、管家、干布、大僧官、吉哇等若干名,组成法台会议。法台有权改宗教派。如塔尔寺行政组织最高
①见“土土哈” (64页)。 ②见“脱脱哈”(208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