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犹
见“仇由”(320页)。
见“仇由”(320页)。
即“乌昭庆”(335页)。
即“”(1731页)。
书名。罗福颐撰。1卷,外编1卷。本书据王仁俊《西夏文缀》增辑《续资治通鉴长编》、《三朝北盟会编》、《甘肃通志》、《欧阳文忠集》、《西夏纪事本末》、《西夏书事》中所收之录文,及当时新发现之西夏遗文共38
书名。简称《朔漠方略》。清温达等纂。48卷。成书于康熙四十七年(1708)。始于康熙十六年(1677)六月,迄于康熙三十七年(1698)十月。卷首载康熙帝玄烨御制《亲征朔漠纪略》和温达奏进的《亲征平定
书名。明朝瞿九思撰。成书于万历四十年(1612),全书14卷。176篇,分地区编次。以列传体记述万历(1573—1619)初年到中期各地(包括少数民族)起义及官府的镇压;南北各少数民族与中央的关系。书
考古出土具有代表性的契丹器物。又称背壶、携壶。陶质。生活用品。有扁、圆和一面扁一面圆三种形式。多圈足小口,有的口旁有流。两侧通底有穿皮带或绳索的环鼻及沟槽,便于身上或马上携带奶汁、酒浆等饮料,是适用于
见“图们汗”(1435页)
回族墓碑。地在云南晋宁县昆阳城西郊月山坡之西侧。明永乐三年(1405),回族航海家郑和(原名马和)为父马哈只所立。红砂石质,高6尺,宽2.7尺,碑额呈半圆形。碑首镌刻篆文“故马公墓志铭”6字。铭文13
蒙古语音译。即协理台吉。清代蒙古官职名。为旗内之副职,辅佐旗札萨克(旗长)掌管军事、行政、司法等旗务。如札萨克出缺或因故不在,可代行其职权。根据旗的大小,额设2人或4人,也有不设者。按其承担的职务可分
唐代南诏行政衙署名。为中枢※九爽之一。“爽”相当于中原王朝的“省”或后来的“部”。《新唐书·南诏传》谓:“厥爽主工作”,即掌管建筑和修造事宜,与中央王朝的工部相类。主官由军政委员※清平官、※酋望、大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