傣族土司名。唐为南诏银生节度地,治所称银生城,即今云南景东县城。元至元十二年(1275),置开南州,隶威楚路,至顺二年(1331),置景东军民府,辖开南州(景东县)、威远州(景谷县)、干远州(镇沅县)
见“金牌信符”(1478页)。
藏语音译,一作章嘎。原为对尼泊尔一种银币的称谓。此种银币在16世纪中流行于西藏,系西藏以白银与之易换而来。因其中掺铜较多,易换时还加收铸造费,使西藏人民蒙受重大损失。乾隆五十六年(1791)九月,清帝
?—前134故匈奴王。汉景帝中元三年(前147),偕※于军等率众归附汉朝,受隆重礼遇,被封为范阳靖侯(一作范阳侯),赐食邑6200户。武帝元光元年(前134)卒。翌年,子德嗣。
藏语音译,“达秀”意为“支差组”。全意为“支差组的首户”。旧时西藏藏北牧业区差巴(支差的人)等级之一。支差者依贫富分为5等,达秀阿妈居其首。一个支差组3年清点一次牛羊存栏数,最多的一户称之。负责通知部
辽代回霸女真诸部之一。因居辽黄龙府境内而得名。分布在今吉林省农安县一带。辽道宗大康八年(1082)三月,其部长术乃率部民附辽。辽在其地设黄龙府女直部大王府,予其首领大王官号及印绶,使管理其民。金初,被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
①书名。又名《珠华亭纪略》。珠克登纂。书中记述新疆南、北、西3路73座城池历史沿革、官制、营制、军台、卡伦等。全书3万余字。记事止道光二十六年(1846)。所载浩罕与新疆交界状况,皆躬履详勘。是书仅有
宋代壮族地区古镇。领地不详。治所在今上思县南部。元改寨为州,属思明路。明改为土巡检司。清因之,属南宁府。为壮族聚居区。
明代世袭藏族僧官。清顺治九年(1652),归诚,仍授原职。颁给印信一颗,无号纸,住牧四川雅州府(治今雅安县)城外宏化寺。不管地方番民,未认纳税银粮马。嘉庆(1796—1820)间,张世禄任大乘司徒时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