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蒙作
阿昌语音译,意为“寨老人”。旧时云南德宏州阿昌族地区早期农村公社氏族长老称谓。村社一般由若干个氏族组成,由每个氏族推举1人为寨老,与村社首领(阿昌语称※“作借”)共同商议村寨事情,并协助村社首领处理寨内一些事务。原属公仆性质,享有较高威信。明、清时在德宏州设立土司制度后,一些寨老被委派为基层头人,逐渐蜕变为封建土司的仆从。
阿昌语音译,意为“寨老人”。旧时云南德宏州阿昌族地区早期农村公社氏族长老称谓。村社一般由若干个氏族组成,由每个氏族推举1人为寨老,与村社首领(阿昌语称※“作借”)共同商议村寨事情,并协助村社首领处理寨内一些事务。原属公仆性质,享有较高威信。明、清时在德宏州设立土司制度后,一些寨老被委派为基层头人,逐渐蜕变为封建土司的仆从。
赫哲族中萨满的一种。赫哲语音译,亦作“巴奇兰”或“八车冷”。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旧时在赫哲族萨满中,其为数最多。主要活动是为人治病,也能卜卦。有的地区认为其只能治小病,不是真正的萨满。
书名。清末刘东野撰。作者据亲身闻见详记同治元年(1862)四月陕西华州回民起义发生的原因及五月初八日回民南渡渭河消灭地主武装并战领绝大部分堡寨的战斗经过,以成是书。1917年曾由其子刘澍瀛校刊、铅印。
藏语音译,又作宁穷、娘穷,意“小户”、“贫弱户”。此称元代已有。西藏民改前,因劳力弱未被农奴主分予“差岗地”,较※差巴地位更低的一个社会等级。其中一部分仍被固着在所属农奴主的领地内,被分予少量※工资地
突骑施汗国贵族,汗国创立者乌质勒子,娑葛弟,唐圣历二年(699),受乌质勒遣赴唐,神龙二年(706),父死,娑葛继,与之分地而治,唐朝赐名突骑施守节。景龙三年(709),怨所得部众少于娑葛,投后突厥,
唐代室韦首领。唐朝为加强对室韦的管辖,在其地设室韦都督府,任命该族首领为都督,领府事。唐贞元时(785—805)任都督,八年(792)闰十二月,亲率10人朝唐。一说“和解”当为部名(唐代室韦有和解部)
见“奚斤”(1894页)。
纳西语音译,20世纪30年代以前纳西族在农业生产中的协作组织。为抵御自然灾害,克服劳动人手不足,生产力水平低下带来的困难,以自愿原则由二三家农户组成协作单位。“依底”原来的含义是伙用水牛、耕地。后来发
见“纳忽里”(1270页)。
俄国强迫清朝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又称《里瓦几亚条约》、《利洼府条约》。1871年(清同治十年)六、七月间,俄国乘阿古柏之乱,出兵强占伊犁。1877年(光绪三年),阿古柏之乱平。次年派钦差大臣崇厚出使
即“”(173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