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延氏
金代女真姓氏之一。参见“乌延部”(334页)。
金代女真姓氏之一。参见“乌延部”(334页)。
碑铭。清乾隆帝为炫耀其在位时之武功,于乾隆五十七年(1792)击败廓尔喀军后,亲撰《十全记》,以汉、满、蒙、藏四体文字勒石树碑于拉萨布达拉宫前。汉文全文分别著录于《清高宗实录》、《卫藏通志》。所谓十全
见“白土城”(597页)。
解放前锡伯族供奉之神。锡伯语,意谓“延续后代的娘娘神”。其形制是:用一条两丈多长丝绳,挂上小弓箭、布条小箭袋、小摇篮、背式骨(猪、羊膝拐骨)等物。平时将丝绳装入袋内,挂于上房西屋西北角。至除夕时始取出
旧时四川阿坝北部藏族地区寺院行政机构名。设温布或囊佐(议仓主持者)及管家等职,分管寺院的土地、牲畜、商业资本、高利贷资本等各种财产的收支,以及外事工作,并管辖“塔娃”(下层贫民)。
见“刘崇”(859页)。
清代满族女诗人。揆叙妹,侄永寿,雍正时官兵部左侍郎。著有《绣余诗稿》。
西域古河名。见《隋书·西域传》,流经石国(今中亚塔什干)。《新唐书·西域传》:流入中国称真珠河,亦曰质河。又云: “捍(今费尔干纳)东临叶叶水。《大慈恩寺三藏法师传》作
即“洛孤水”(1734页)。
清初满族统治者为安排八旗官兵而采取的一项措施。清政府对北京周围500里内广大汉族官民的田地,先后经过3次大规模的圈占:第一次是顺治元年(1644)十二月,令户部圈占近京州县无主荒地及明朝皇亲、驸马、公
唐对高丽的多次用兵。始于贞观十八年(644),经太宗、高宗两朝,前后持续凡25年。隋亡唐兴,唐高祖下诏与高丽“修好”,一度改变隋与高丽交恶20年的局面。及唐太宗继位,于贞观五年(631)派人前往高丽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