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玛茨成嘉措
明末清初青海地区高僧。藏族。系甘禅寺之修建者。四世班禅大弟子之一。出生于哈勒兹地方。在佑宁寺以戒行谨严著称。师事嘉赛活佛,学习《集类学》等。赴卫地叩谒四世达赖云丹嘉措,拜郭芒扎仓之贡如·桑杰扎喜为师。在拉萨大祈愿法会上,进行巡回讲经,一举成为著名学者。后任郭芒扎仓之格贵。由班禅授比丘戒。继任佑宁寺堪布。68岁时,修建甘禅寺之佛塔、经堂,建立诵经、修法制度。
明末清初青海地区高僧。藏族。系甘禅寺之修建者。四世班禅大弟子之一。出生于哈勒兹地方。在佑宁寺以戒行谨严著称。师事嘉赛活佛,学习《集类学》等。赴卫地叩谒四世达赖云丹嘉措,拜郭芒扎仓之贡如·桑杰扎喜为师。在拉萨大祈愿法会上,进行巡回讲经,一举成为著名学者。后任郭芒扎仓之格贵。由班禅授比丘戒。继任佑宁寺堪布。68岁时,修建甘禅寺之佛塔、经堂,建立诵经、修法制度。
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台吉。绰罗斯氏。※策妄多尔济那木札勒同高祖兄弟,※小策凌敦多布第五子。初驻牧喀喇沙尔(今新疆焉耆)。乾隆初年,随父徙居沙喇伯勒(今伊塞克湖北)。二十年(1755)附清。同年秋,阿睦尔
哈萨克族三部之一。又称乌拉玉兹、乌拉玉斯(大玉兹)、大帐。 “大帐”或“大玉兹”,实际上势力较其余二部为弱。形成于哈萨克汗国时代。牧地主要分布于吹河、塔拉斯河流域及巴尔喀什湖南岸之七河地区。分辖乌孙、
?—1216金官员。字文叔。东京路(治今辽宁辽阳市)斡底必剌猛安人。女真族。蒲察氏。大定二十二年(1182)进士,由高苑主簿,补尚书省令史,历监察御史、户部侍郎、顺义军节度使等。以儒家伦理处理兄弟争财
见“耶律宗真”(1315页)。
参见“僾尼”(2249页)。
汉称。自称“甘迪门”,意为“山人”。过去对依靠租种“山主”山地为生的瑶族的称谓。所租土地多是贫瘠的荒山,因自然环境限制,一直保留“刀耕火种”的落后耕作方式,解放前处于被压迫和剥削的地位。
碑刻。明隆庆五年(1571)立。张翀撰。记明军杀壮族农民、掠牛马器械等情况。为研究壮族史韦银豹起义事件的实物资料。原碑下落不明。其文载于(光绪)《永宁州志·艺文篇》。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在桑锦达赉之南。东至哈喇布尔噶素接本部右翼右末旗界,西至琴得根接赛音诺颜部中左旗界,南至察汉布尔噶素接赛音诺颜部右翼后旗界,北至依克特里接本部右翼右末旗界。有佐领1。会盟于札克必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哈雅哈资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办理普通百姓间的诉讼。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傣语音译,意为“剩余的田”。系指解放前云南西双版纳傣族地区村社按户平均分配后余下土地,其中也包括离寨的社员交回的份地。多租给寨内劳力较强的单户耕种,也有租给外寨人耕种的,由村社负责收租,租金用于村寨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