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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明州鄞县(今属浙江)人,字寿玉,一字国器。高宗时任临安於潜县令。访问田夫蚕妇,制成耕图二十一幅,织图二十四幅,每幅都附有诗,图文并茂,“农桑之务,曲尽情状”,对后世的一些农书产生了较大影响。参见“耕织图”。
南宋明州鄞县(今属浙江)人,字寿玉,一字国器。高宗时任临安於潜县令。访问田夫蚕妇,制成耕图二十一幅,织图二十四幅,每幅都附有诗,图文并茂,“农桑之务,曲尽情状”,对后世的一些农书产生了较大影响。参见“耕织图”。
1522—1597明渭南(今属陕西)人,一说咸阳人,字明普。伊斯兰教学者。中国穆斯林尊称“胡太师”。少读儒家书,朝觐麦加之后,立志兴学,振兴中国伊斯兰教,改变传统的经文教义口头传授方法,招收学员,于寺
用青铜制成。器身为一弧形狭长薄条,两端各有一上翘弯形柱,末端多附有铃。亦有无铃而作马头形的。出土于商代晚期至西周初期的墓葬中,用途目前尚不详。或说为弓柲,弛弓时缚于弓背部中央,以保持弓的弧度。
即“族中承袭佐领”。
官名。东汉置,为中尚方次官,员一人,四百石。三国魏、西晋沿置,皆九品。东晋省。南朝梁复置,为中尚方署次官,三品勋位。北齐亦置为中尚方署次官。隋代因避讳改称内尚方丞。唐初复置,员四人,正九品下。垂拱元年
即“淡巴姑”。
见“平卢节度使”。
战国至汉时墓葬。在今新疆和靖北哈拉毛墩天山山谷冲积台地上。墓葬密集,均系用卵石围成圆形、方形圈的石堆墓。墓室用石砌成,口小于底,呈覆釜形。有单人葬、双人葬和多人丛葬。丛葬的肢骨分离,上下叠压。出土文物
旧时将一夜分为甲、乙、丙、丁、戊五段,谓之五夜,又谓五鼓、五更。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书证》:“汉魏以来,谓为甲夜、乙夜、丙夜、丁夜、戊夜;又云鼓,一鼓、二鼓、三鼓、四鼓、五鼓;亦云一更、二更、三更、
书名。唐武则天撰,实为北门学士奉命撰。十卷。约成书于久视年间。《宋史·艺文志》未录,可见缺佚已久。今存有日本正仓院本,仅五、六、七三卷。系唐时日人带回国内。本书征引古籍,如月令章句、五经通义、三礼义宗
官名。将军名号。南朝梁置。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十四班,班阶最高,拟车骑将军;大通三年(529)定制后,仍拟车骑将军等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