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庆布
唐古特官。清分设于前后藏,为达赖与班禅宫中之官。分别为达赖与班禅的大厨师,隶于苏琫勘布。民国时期沿置。
唐古特官。清分设于前后藏,为达赖与班禅宫中之官。分别为达赖与班禅的大厨师,隶于苏琫勘布。民国时期沿置。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三品蕴位。属流外官,地位很低。
即“通政寺丞”。
官名。清初设热河副都统,乾隆四十四年(公元1779年)始改设都统,除掌管热河围场事务之外,兼管热河地区(今属内蒙古自治区,一部份属河北省)蒙古人民事务,驻扎热河。其衙门有随同办事理藩院司员一人,刑部司
官制用语。宋朝官员差遣的一种窠阙。如监察御史、省郎以上官员、秘书省编修官、各路节镇通判、州教官、大理寺法官等重要差遣,皆由政事堂除授,其员阙亦归政事堂掌握,称堂阙。
官制用语。唐宋弹劾制之一。凡台、谏官向朝廷上奏疏弹劾官员犯有公罪,以及閤门、御史台检举官员违犯仪制等事,皆称弹奏。
见“十猛将军”。
官署合称。元世祖中统元年(1260),于燕京、益都济南、河南、北京、平阳太原、真定、东平、大名彰德、西京、京兆等十路分置,掌管各路军政和民政。设宣抚使、副使等职。受燕京行中书省节制。中统二年罢。
官员任用方式之一。明制,凡出派朝廷大员以皇帝特使的身份,巡视某一地区,处理皇帝交办事务,如都御史之派为总督,巡抚等,称为出使。
唐末藩镇设置的特种部队。见“落燕都”。
官署名。① 清朝理藩院所属之机构。康熙三十三年(1694)设。为安置来京俄商及传教士、留学生之所,附设教堂。设馆监督一人。由理藩院司员内佥派,并拣领催轮班至馆照料。专设馆夫二人守门。②清朝“俄罗斯文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