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京喇嘛
僧号。清朝驻京喇嘛之称。分为七等:掌印札萨克大喇嘛与副掌印札萨克大喇嘛各一人,札萨克喇嘛四人,达喇嘛十七人,副达喇嘛四人,苏拉喇嘛十九人,教习喇嘛六人,额外教习苏拉喇嘛四人:德木齐三十一人,格斯贵五十人。其徒众称格隆、班第。伊犁之掌教堪布一人,四川懋功广法寺堪布一人,由驻京喇嘛内派往,三年一更代。乾隆五十一年(1786)钦定喇嘛班次。其中章嘉呼图克图、噶勒丹锡胡图克图,敏珠尔胡图克图、济隆呼图克图皆历经掌印、或加国师、或加禅师等名号,皆出于呼毕勒罕。共理黄教事务。
僧号。清朝驻京喇嘛之称。分为七等:掌印札萨克大喇嘛与副掌印札萨克大喇嘛各一人,札萨克喇嘛四人,达喇嘛十七人,副达喇嘛四人,苏拉喇嘛十九人,教习喇嘛六人,额外教习苏拉喇嘛四人:德木齐三十一人,格斯贵五十人。其徒众称格隆、班第。伊犁之掌教堪布一人,四川懋功广法寺堪布一人,由驻京喇嘛内派往,三年一更代。乾隆五十一年(1786)钦定喇嘛班次。其中章嘉呼图克图、噶勒丹锡胡图克图,敏珠尔胡图克图、济隆呼图克图皆历经掌印、或加国师、或加禅师等名号,皆出于呼毕勒罕。共理黄教事务。
见“元兴营缮都司”。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属财政部。依照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一月十日公布的《国税厅筹备处暂行章程》的规定,总筹备处主要监督各省国税事务,并兼管顺天府属的国税事务。设总办、会办各一人,均由财政总长呈请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年间曹操置为属官,掌管司法事务,《三国志·孔礼传》:“径诣刺奸主簿温恢,恢嘉之,具白太祖,各减死一等。”官名,东汉末年曹操为丞相时置,掌司法方面的文书簿籍和印鉴等。
官名。清朝顺治十六年(1659)定,理藩院尚书改兼礼部衔。遂有此称。十八年仍复旧称。遂废。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天官府太医下大夫属官,掌治疗肿疡、溃疡、金创、折伤等外科疾患,下设疡医中士,疡医下士等佐之。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署名。南朝陈置,掌撰诏诰。《隋书·百官上》: “其有特发诏授官者,即宣付诏诰局,作诏章草奏闻。”
官名。隋朝始置二人,隶国子寺,从九品,掌书学教授之事,文帝开皇十三年(593)罢。唐初置废不定,高宗龙朔二年(662)定置二人,从九品下,主管国子监书学之事。宋初不置,徽宗崇宁三年(1104)国子监创
官名。隋炀帝始置,为二十四司之一。属尚仪局,二人,从六品。唐改正六品。掌朝见、宴会、赞相之事。宋、金、明悉如唐制。明永乐 (1403—1424) 后归其职于宦官。女官名。唐、明皆置,属尚仪局。掌宾客朝
官制用语。或仅称“迁”。指官员调动。《商君书·农战》: “常官治则迁官。”详见“迁”
官名。西魏、北周置,详见“小宫伯下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