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使官
吏职名。 或作駈使官。 唐朝左右神策军、藩镇使府置,供派遣役使。五代后唐进奏院有台巡驱使官。宋朝尚书省、门下省、中书省、学士院、御史台、少府监、将作监、金吾街仗司皆置,掌传递公文,操办杂事。
流外官名。宋初置于尚书省诸司、门下省、学士院、御史台、九寺、客省、四方馆、起居院、金吾街司、金吾仗司等机构,承长官差遣,办理具体事务。
吏职名。 或作駈使官。 唐朝左右神策军、藩镇使府置,供派遣役使。五代后唐进奏院有台巡驱使官。宋朝尚书省、门下省、中书省、学士院、御史台、少府监、将作监、金吾街仗司皆置,掌传递公文,操办杂事。
流外官名。宋初置于尚书省诸司、门下省、学士院、御史台、九寺、客省、四方馆、起居院、金吾街司、金吾仗司等机构,承长官差遣,办理具体事务。
官署名。设于元世祖中统元年(1260),掌收储、发放钞币。至元二十五年(1288),改名宝钞总库。
官制术语。唐制,凡三品以上官员,由皇帝当面册封,称册授。唐制,除授三品以上官称册授。见《资治通鉴·唐纪》“景云元年”条。
官名。北周始置司度之官。有司度中士,正二命;司度下士,正一命。掌司度的标准。属冬官府匠师中大夫。
官制用语。初为兼官形式之一,即以他官暂时主持某一官署事务。亦称权知、掌知、监知、知某事等。唐朝以佐官代理长官亦用此称。宋朝派遣中央官员主持州、军、县等地方事务,多用此称,为“差遣”(即实际职务)形式之
官名。大兴县为明清二京县之一,以知县为主官,掌一县之政,员额一人,秩正六品。清制县署设于京师安定门迤南的教忠坊,所属有丞一人,秩正七品,设署于礼贤镇,有攒典一人佐之;典史一人,掌监狱事务,秩未人流,设
① “通直散骑侍郎”简称。②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谒者台置,员三十人,从六品,据事大小出使。唐高祖武德七年(624)置为从六品下文散官。宋初因之。神宗元丰三年(1080)废文散官,遂用为新寄
翰林院、翰林学士院官员的统称。唐、宋有翰林待诏、翰林供奉、翰林学士及茶、酒翰林等,辽、金、元有翰林学士等,明、清有翰林学士、侍读学士、侍讲学士,侍读、侍讲、修撰、编修、检讨、庶吉士等。详见各条。官名。
官名。辽朝北枢密院官员,低于知北院枢密院事。官名。辽置,为北枢密院的佐官。见“北枢密院”。
官署名。元顺帝至正十三年(1253)设,专掌皇太子扈卫,隶詹事院。秩从四品。设指挥二员,副指挥二员,知事一员。明太祖洪武三年(1370)于诸王府置,掌王府侍卫仪仗。设仪卫正、副各一人,司仗六人。四年,
清朝都察院经历厅下属之办事机构。置经承二人,办理文移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