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辽朝置,负责管理三河乌古部等部族军政事务,辽太祖天显七年(932),授耶律朔古为之。
官名。宋徽宗宣和三年 (1121),以发运使陈遘经制东南七路财赋,创收经制钱。南宋高宗绍兴九年 (1139),改经制发运使为经制使,以户部长官或副长官兼领,掌江、淮、荆、浙、闽、广等路经制钱及和籴之事
官名。三国魏置,为中署长官,七品。官名,三国魏置,为中署长官。详“中署”条。
官名。①武臣。《诗经·周颂·臣工》:“嗟嗟保介,维莫之春。”郑玄笺:”保介,车右也”,“介,甲也。车右勇力之士,被甲执兵也。”②农官之副。《吕氏春秋·孟春》:“天子新载耒措之, 参于保
八校尉的省称。汉武帝时设中垒、屯骑、步兵、越骑、长水、胡骑、射声、虎贲八校尉;官秩(俸禄)二千石。因胡骑校尉不常设,所以又称七校。后来,八校便作为将佐的通称。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城门校尉》。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见“乌里雅苏台佐理专员。”
官署名。辽太宗会同二年 (939)置。设大都督等职。官署名。辽太宗会同二年置,属南面京官。遏鲁伯等曾任此职,掌东都关防事务。
官名。明朝大理寺之职官。隋以后历朝大理寺均设评事一官,至明朝始分左、右,分别隶大理寺左、右二寺,与二寺主官同掌所管刑名案件。明朝左、右评事各设四人,清朝减为各一人,均为正七品。官名,即“左平”,汉宣帝
①《周礼》称朝廷举行朝觐会同等大典礼仪担任相礼之人。《周礼·春官·大宗伯》: “朝觐会同,则为上相。大丧亦如之。”郑玄注: “相,诏王礼也。出接宾曰摈,入诏礼曰相。” ② 汉朝以后对宰相的尊称。宋朝宰
即二千石曹尚书,为二千石曹长官,掌管刺史、郡国守相、中都官、水火盗贼、辞讼罪过事。《后汉书·光武帝纪》:“更始亦遣尚书仆射谢躬讨郎。”注:“《汉官仪》曰:……二千石尚书,主刺史、二千石事。”参看“二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