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吧>历史百科>古代官职>食邑

食邑

受封者所享有的封地。收其租税而食,故名。又称采邑。春秋时晋国将县邑分封给大夫,作为俸禄形式。汉初,诸侯王、列侯对其封邑还享有一定的行政管理权,景帝后逐渐被剥夺,仅可敛取封邑内民户的租税,数量按户数多少计算; 食邑随爵位黜升而损益,亦得世袭,魏晋南北朝各朝皆置。其制大抵是受封者分成食封户所纳租税,其邑可在本邑也可不在本邑。西晋: 诸国三分食一; 东晋: 九分食一; 北朝北魏王公侯伯子男开国食邑者,王食半,公三分食一,侯伯四分食一,子男五分食一; 北齐制: 王三分食一。公以下四分食一。又,自三国魏始有些爵位是虚封,有爵位但不食租,没有食邑。宋承唐制亦置。为宗室及官员的一种加衔。有二百户、三百户、四百户、五百户、七百户、一千户、二千户、三千户、四千户、五千户、七千户、八千户、一万户,共十四级。宰相、亲王、枢密使经恩加一千户,两府、使相、节度使七百户。宣徽使、三司使,观文殿大学士以下至直学士,文臣侍郎、武臣观察使、宗室正任以上,皇子上将军、驸马都尉加五百户。宗室大将军以上加四百户。知制诰、待制及文臣少卿监、武臣诸司副使、宗室副率以上,以及承制、崇班、军员等,初该恩加三百户。承制、崇班、军员再该恩加二百户。亲王、重臣有特加至万户者。开国公、侯、伯、子、男等爵,皆随食邑而封。三百户已上封男,五百户已上封子,七百户已上封伯,一千户已上封侯,二千户已上封公。


即封地、封邑。因食其租税,故曰食邑。《史记·曹相国世家》:“赐食邑于宁秦。”“赐食邑平阳。”“高祖六年赐爵列侯,与诸侯剖符。世世勿绝。食邑平阳万六百三十户,号曰平阳侯,除前所食邑。”

猜你喜欢

  • 王国人任官限制

    汉代官员任用限制之一。一、王国人不得任宿卫。《汉书·龚胜传》记“胜为郡吏,三举孝廉,以王国人,不得宿卫补吏。”二、王国人不得在中央任廷尉。《汉书·彭宣传》记宣“迁廷尉,以王国人,出为太原太守。”

  • 府正司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三品,掌太子鞍辔弓矢等物,隶詹事院、储政院。世祖至元二十年(1283)置。三十一年,改宫正司。成宗大德十一年(1307)复为府正司。武宗至大四年(1311)罢。仁宗延祐四年(131

  • 道驭上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仿《周礼》道仆置,北周沿置。夏官府大驭中大夫属官,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罢。参见“道仆”。官名。《周礼》夏官之属有道仆上士十二人,掌理驾驭王的象路,以备王早

  • 写御书人

    杂任职名。唐置,见“书直”。

  • 刑部当月处

    清代刑部内部机构。掌收受在京衙门的文书,编号登记后分发各司承办。现审案件,由本处呈送堂官签字后分发各司审判。旗人命案,由本处带仵作验尸。本处由各司郎中、员外郎、主事及七品小京官轮值;每日满、汉司员各一

  • 本班局

    官署名。辽朝置,为北面著帐官。掌御前侍应等事,属著帐郎君院,置本班郎君等职。

  • 省地政局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直属于省政府。行政院为统一各省地政机关,于民国二十五年(公元1936年)三月十四日公布《省地政局组织通则》,规定各省设置地政局,管理全省地政事项。设局长一人(亦可由民政厅长兼任

  • 公府尉曹

    公府诸曹之一。东汉始置,属太尉府。东汉太尉府有掾属二十四人,尉曹主卒徒转运之事。

  • 直阁将军

    官名。南朝及北魏、北齐置之。为皇帝左右侍卫之官,地位显要,在南朝宫廷政变中举足轻重。南朝梁时亦领兵出征。北魏时,以宗室任此职。北齐时为左右卫府直阁属官。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三品下,北齐

  • 督册道

    官名。明朝于江西、陕西等省间设。为所在省布政使佐官左右参政、参议的分道之职,以其中一人担任,督理攒造赋役黄册及鱼鳞图册等事。专职道员名。明代于江西、陕西等省设,以布政司右参政或右参议任之,辅助布政使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