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职
①罢免官职。②对官吏的处分制度之一。如清代吏部处分制度。革职之等,在降三级调用之上,是官员最重处分,更甚者则加“永不叙用”。革职有余罪,则交刑部。革职留任者,其等在降三级留用之上,与降一级调用同等。
官员降罚方式之一。清制,对罢软无为、作风不严谨的官员,撤销其职务,称为革职。
①罢免官职。②对官吏的处分制度之一。如清代吏部处分制度。革职之等,在降三级调用之上,是官员最重处分,更甚者则加“永不叙用”。革职有余罪,则交刑部。革职留任者,其等在降三级留用之上,与降一级调用同等。
官员降罚方式之一。清制,对罢软无为、作风不严谨的官员,撤销其职务,称为革职。
即正员限额以外添授的将军。南北朝时期为殿中员外将军的省称。隋朝为殿内员外将军的省称。武官名。北齐设置,用以褒赏勋庸,秩从八品下。
清朝赐号嘉美封爵之制。雍正元年(1723)赐公爵美称十种,即忠达公、褒绩公、奉义公、超武公、雄勇公、果毅公、信勇公、建烈公、勇勤公、英诚公。乾隆十四年(1749)仿公爵赐名之例,赐侯爵美称六种,即奉义
官署名。清朝理藩院所属办事机构之一。位于京师东长安门外御河桥侧,为内札萨克年班来京人员居住之所。设监督一人管理。下设大吏四人,小吏八人等员分办馆务。另设捕盗章京一人,由步军统领衙门派充,专司保护蒙古人
官名,战国楚置,掌侍从左右,出纳君命等。《史记·楚世家》:“灵王于是独傍偟山中,野人莫敢入王。王行遇其故鋗人,谓曰:‘为我求食,我已不食三日矣。’鋗人曰:‘新王下法,有敢饟王从王者,罪及三族。’”注:
使职名。唐玄宗开元二十年(732)以朔方节度使增领押诸蕃部落使。直至五代后唐明宗天成元年(926)雄武军节度使官衔内,仍兼押蕃落使,后晋出帝开运二年(945)皇弟重睿遥领雄武军节度、秦阶成等州观察处置
机构名。清朝盛京工部所属之办事机构。顺治十六年(1659)置,设满洲监督一人,由右司兼管。从银库领银采买秫秸,发给陵寝等处领用,年终核销。光绪三十一年(1905)裁。
官名。清朝内务府庆丰司、上驷院等机构所属典牧官。分掌马、驼、牛、羊畜养之事。上驷院所属皇城及京畿南苑设马厩十七个,养马七百多匹,每厩皆设一人司之。庆丰司所属在京皇城及南苑、丰台等地分设内牛圈二,外牛圈
即渠帅,少数民族的首领。《后汉书·南蛮传》:“各渠帅曰精夫……今长沙武陵蛮是也。”
官名。北周置籍工中士,正二命;籍工下士,正一命。职掌阙载,属冬官府司卉下大夫。
宋代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宋制许官员选择差遣, 官员自己挑选差遣窠阙,称为指射, 自己要求充任某一宫观官,称为自陈。凡由于自陈而充任宫观官者,可以恢复原职,而由朝廷任命,一般不恢复原职。因为宫观官是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