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诗官
官名,周置,掌采集民间诗歌,以供国王参阅而知风俗、得失等。《汉书·艺文志》:“诗言志,歌詠言……故古有采诗之官,王者所以观风俗,知得失,自考正也。”
官名,周置,掌采集民间诗歌,以供国王参阅而知风俗、得失等。《汉书·艺文志》:“诗言志,歌詠言……故古有采诗之官,王者所以观风俗,知得失,自考正也。”
官名。南朝梁置,位流外三品蕴位。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秋官府司隶下大夫属官,正二命。下设掌戎隶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名。南诏官,主财用,以清平官、酋望、大军将兼之。
官名。西魏、北周天官府太医下大夫医正上士佐官,正二命。
见“勋武前锋五职”。
官名。隋朝陇右牧长官,置一员,视从五品,掌统诸牧。官名。隋代陇右牧置总监、副监、丞,以统诸牧:其中骅骝牧及二十四军马牧,每牧置仪同及尉、大都督、帅都督等员。驴骡牧,置帅都督及尉。原州羊牧,置大都督及尉
官名。清末陆军部之副长官。军阶、品级、职掌均与陆军部左侍郎同。参见“陆军部左侍郎”。
官名合称。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以太常卿、宗正卿、司农卿为春卿,太府卿、少府卿、太仆卿为夏卿,卫尉卿、廷尉卿、大匠卿为秋卿,光禄卿、鸿胪卿、大舟卿为冬卿,合为十二卿。南北朝以前有九卿,南朝梁
官署名。金朝置。属尚书省。主管官员参谢之仪、都堂之礼。设局长、副局长领局事,秩从八品、正九品。下设管勾尚书省乐工,从九品。官署名,金朝置,从八品,掌都堂之礼及官员参谢之仪。其官有局长、副局长。见《金史
官署名。元世祖至元十九年(1282)四月置,兼管少府监与大都路总管府。二十一年,别置大都路都总管府治民事,本司专掌守卫宫阙都城、调度本路供亿诸务,仍领少府监,兼理营建修缮内府官邸、都中宫庙,尚方车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