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享太庙
官员褒奖的方式之一。清雍正时,世宗遗诏以鄂尔泰、张廷玉配享太庙;同治时诏以僧格林沁配享太庙。此种褒奖属于特例。
官员褒奖的方式之一。清雍正时,世宗遗诏以鄂尔泰、张廷玉配享太庙;同治时诏以僧格林沁配享太庙。此种褒奖属于特例。
官署名。清理藩院所属办事机构之一。掌理外札萨克年班来京人员所居馆舍之事。设监督一人为主官,由都察院保送科道官充任,每年一更代。光绪三十二年(1906),改隶理藩部。清理藩院所属机构。设在德胜门外,是招
官名。南朝梁武帝天监六年 (507)置,以曾任方牧者为之,都督南兖等五州诸军事、辅国将军、南兖州刺史昌义之首任此职。负责宫内侍卫,属中领军 (领军将军)。天监七年定为十班。陈改为四品,秩千石。北魏亦置
官名。南宋太医局置,以京官充任,从八品,为太医局次官,位在判太医局下。
唐、宋贡举科目名。三史即《史记》、《汉书》、《后汉书》。考其墨义、义理、句读。宋神宗时罢。
官名。北魏置。《元诠墓志》: “(诠)少袭王爵,加征西大将军,寻拜光爵。又以本官领太子中庶子及皇居从御。“(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版一六○)。
官名。明清僧录司之官员。分掌天下释教之事。明洪武十五年(1382)设,一人,从六品。清康熙十三年(1674)定设一人,亦为从六品。循例升补右善世,缺出由右阐教升补。
周朝对卑职小吏的劳绩进行考察而举荐升迁。《周礼·天官·大宰》:“七曰达吏”。郑玄注:“达吏,察举勤劳之小吏也。”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司色下大夫属官,正二命。下设漆工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 罢。
见“冠军使”。
官名。三国魏分尚方令置,七品; 西晋沿置,东晋复并一尚方令; 皆隶少府。南朝梁、北齐置为中尚方署长官。隋朝因置,改名内尚方令,隶少府监。唐朝复名中尚方令,武则天垂拱元年 (685)除方字为中尚令。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