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水监主簿
官名。西晋水衡都尉置主簿一人。隋文帝仁寿元年(601) ,改立都水监,炀帝大业(605—618)中,置一人。唐朝沿置,从八品下,负责掌印、勾检稽失,纠举运漕 渔捕有违失者。北宋初不置,仁宗嘉祐三年(1058)复置,以京朝官充任。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置一人,从八品,管理内外河渠、津梁、堤堰疏凿浚治之事。南宋高宗绍兴十年(1140),都水监并归工部,遂废。
官名。隋唐宋,都水监均置主簿。唐制秩从八品下,掌运漕、渔捕的规程,纠举违失。
官名。西晋水衡都尉置主簿一人。隋文帝仁寿元年(601) ,改立都水监,炀帝大业(605—618)中,置一人。唐朝沿置,从八品下,负责掌印、勾检稽失,纠举运漕 渔捕有违失者。北宋初不置,仁宗嘉祐三年(1058)复置,以京朝官充任。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置一人,从八品,管理内外河渠、津梁、堤堰疏凿浚治之事。南宋高宗绍兴十年(1140),都水监并归工部,遂废。
官名。隋唐宋,都水监均置主簿。唐制秩从八品下,掌运漕、渔捕的规程,纠举违失。
官员。清朝道员之一。设于四川,掌茶、盐生产及销售事。详“盐法道”。
西夏语官名。西夏置,职掌不详。《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五○六“元符二年二月”条,记西夏遣使告哀,副使田快庸,其官称为程谟。
官名。① 西周始置,为辅弼君王的大臣。相传周初与太师、太保并号三公。《尚书·周官》: “立太师、太傅、太保。兹惟三公,论道经邦,燮理阴阳。”春秋战国沿置,辅导君王,执掌军政。西汉不常置。平帝、新莽时皆
参见“大理评”。官名,又称廷尉平,掌审判。汉宣帝地节三年初置左、右平,俸比六百石。东汉只有左平而无右平。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后汉书·百官志》。三国时魏设此官,属廷尉。隋设此官,掌审核刑狱。
官署名。清置,属太常寺。置满、汉、汉军博士各一人,掌考查祝文、礼节,规定仪式,并掌题奏及文书往来之事。
官名。西汉置,《汉书·郊祀志》记奕大为胶东王尚方,颜师古注:“主方药”。
周朝对上卿的尊称。《礼记·曲礼下》: “国君不名卿老世妇。”郑玄注: “卿老,上卿。”上卿。《礼记·曲礼下》:“国君不名卿老、世妇。”注:“卿老,上卿也。”
官名,汉置,为州郡佐吏,简称主记、记室、主记掾、主记室,位在主记室史上,掌记录文书,催督期会。后世多沿置。隋以后无。
武官名。见“侍卫亲军步军都指挥使司”。
周朝称卿大夫家臣之长。别称“家宰”。《诗经·小雅 ·十月之交》: “家伯为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