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水司
官署名。即“都水清吏司”。
官署名。即“都水清吏司”。
官名。《周礼》天官之属有职岁上士四人,中士八人,主管财政支出的事务。北周天官府太府中大夫所属有掌出上士,正三命;掌出中士,正二命。相当于《周礼》天官职岁之职。
官署名。北齐鸿胪寺始置,有令、丞,又有奉礼郎三十员。隋朝有令二员、掌仪二十员。唐朝置令、丞各一员,掌凶礼丧葬之具,又有司仪、掌设、斋郎、幕士等属员。宋初存其名而无除授。明洪武三十年(1397)改殿庭仪
侍御史别称。《通典》卷二四《职官》六《侍御史》:“定殿中监察以下职事及进名改转台内之事,悉主之,号台端,他人称之曰端公”。唐代御史俗称端公,因其位居御史台之端(首),故称。《通典·职官六·侍御史》:“
官场用语。宋朝举人赴解试或选人注官,皆须三、五人或十数人结成一保,撰写保状。三次应试而终场者称为保头。
见“牧养监”。
官名。《周礼》天官之属有宫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掌管王所居宫室的修饰整洁,及王起居一切杂务。北周依《周礼》置主寝上士,正三命;主寝中士,正二命。属天官府御正中大夫。
官名,辽朝置,为南院详稳司长官,掌南院部族军马之政令。见《辽史·百官志一》,参看“南院详稳司”条。官名。辽置,见“南院详稳司”。
官名。即左藏令。
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主雕刻木印和书籍。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从六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