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纪司都纪
官名。明、清各府道纪司之主官。掌理各府之道众,颁发度牒。明洪武十五年 (1382)设,一人,从九品,无俸禄。清顺治 (1644—1661) 中沿设,一人,未入流。选通晓经义、恪守清规者充任。
官名。明、清各府道纪司之主官。掌理各府之道众,颁发度牒。明洪武十五年 (1382)设,一人,从九品,无俸禄。清顺治 (1644—1661) 中沿设,一人,未入流。选通晓经义、恪守清规者充任。
官名。宋代枢密院置此官,位在枢密使、知院事下而在枢密副使、签书院事、同签书院事之上,为枢密院副贰长官,协助使、知院佐天子执兵政。见《宋史·职官二·枢密院》。
官名。北洋政府置,属盐运使公署,见该条。
清朝雍正以后,凡皇帝上谕不由内阁明发,而由军机大臣机密寄发者,称为“密寄”,亦称“寄信”,外间官员谓之“廷寄”。详“廷寄”。
官名,即捕盗都尉,掌寻捕盗贼及三辅治安。《汉书·王莽传下》:“三辅盗贼麻起,乃置捕盗都尉官。”
官名。金代设此军官,从三品。原名总领,后改名为都尉。《金史·百官一》:“正大二年,更总领名都尉,升秩为四品。四年,又升为从三品。”见《金史·兵志》。
官名。东汉大将军营部所属职吏。《续汉书·百官志》:“其职吏部集各一人,总知营事。兵曹掾史主兵事器械。”官名,为将军属官,掌兵事器械。见《后汉书·百官志》。
官名。太平天国呼伞为浪,张汝南《金陵省难纪略·贼伪官名》所记有典天浪一官,注:“呼伞曰浪”。典天浪即天王府中管伞的典官,员额未详。按《贼情汇纂》所记天王府的典官均为朝内典官,其官阶为职同指挥。
① “长流贼曹”省称。② “长流参军”省称。
旧指州县衙门担任缉捕事务的差役。亦称捕快。
见“供庖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