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吧>历史百科>古代官职>辟士四科

辟士四科

辟士四科是汉朝推荐任命官吏的四条标准。汉朝官吏的任用,初由朝廷委派,后来,朝中的高级官员和地方州郡的属吏,皆由自己向朝廷推荐任命,但有些实在不称职,于是肃宗孝章帝建初年间下诏辟士四条。《后汉书·孝和帝纪》:“郡国举吏,不加简择,故先帝明敕在所,令试之以职,乃得充选。”注:“《汉官仪》曰:建初八年十二月已未,诏书辟士四科:一曰德行高妙,志节清白;二曰经明行修,能任博士;三曰明晓法律,足以决凝,能案章覆问,文任御史;四曰刚毅多略,遭事不惑,明足照奸,勇足决断,才任三辅令。皆存孝悌清公之行。自今已后,审四科辟召,及刺史、二千石察举茂才尤异孝廉吏,务实校试以职。有非其人,不习曹事,正举者故不以实法。”

猜你喜欢

  • 太子右清道率府

    官署名。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太子右虞候率府为太子右清道卫,中宗神龙元年(705)复,玄宗开元(713—741)初改定为太子右清道率府,置率一员、副率二员,掌昼夜巡警,统诸曹及外府直荡番上者; 有

  • 详谳处

    官署名。清末大理院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三年(1907)增设。掌复判外省死罪案件,应驳审者由该处拟稿。置总核、分核等,由各庭推事中熟悉例案者兼充。

  • 口义

    科举考试方法之一。此法始用于唐,是一种简单的口试。《新唐书·选举志上》说,明经科试士,“先帖文,然后口试经问大义十条。”唐代有的官员反对此种考试方法, 认为口试虽然灵活,但复试无凭,因此有时只试墨义不

  • 列校

    泛指诸校或校尉。《后汉书·皇后纪》:“其宗族皆列校、郎将。”《后汉书·袁绍传》:“诚伤偏裨列校,勤不见纪。”

  • 大都醴源仓提举

    官名。元至元二十五年(公元1288年)置,属光禄寺,秩从六品,掌受香莎苏门等酒材糯米,乡贡麹药,以供上酝及岁赐诸王百官。设提举一人为主官,下设大使、副使各一人。

  • 小礼部上士

    官名。北周置。北周武帝保定四年(564)五月丁亥,改春官府大司礼为礼部,置为次官,省称小礼部。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参见“大司礼”。官名。见“礼部下大夫”。

  • 司仆寺

    官署名。即太仆寺,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改,中宗神龙元年(705)复名太仆寺。官署名。唐光宅元年(公元684年)改太仆寺为司仆寺,以司仆寺卿与少卿为正副长官。神龙元年(公元705年)复旧。参见“太

  • 广东道

    官署名。明清都察院所属诸道之一。明洪武十五年(1382)置。设监察御史七人。南京都察院亦置,设监察御史三人。在本道之外协管刑部、应天府、在京虎贲左等八卫,及直隶延庆州、开平中屯卫。清顺治元年(1644

  • 祗应司

    辽、金、元官署名。辽代有皇太后、皇太妃、皇后、近位、皇太子、亲王等祗应司,职掌不详。金属工部、掌给宫中诸色工作。设提点、令丞、直长、收支库都监、同监等官。提点、令、丞领司事,秩从五品、从六品、从七品。

  • 宣忠斡罗思扈卫亲军都指挥使司

    元朝侍卫亲军指挥机构。秩正三品。文宗至顺二年(1331)四月,由宣忠扈卫亲军都万户府改立。掌斡罗思军士。简称宣忠扈卫、斡罗思卫。置营于大都北,衙司在大都丽正门内。置都指挥使、副使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