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长
官名。中华民国置,为财政部长官,总理全国财政事务。
官名。中华民国置,为财政部长官,总理全国财政事务。
官名。见“总督仓场侍郎”。官名。清朝户部设仓场衙门,其长官即仓场侍郎,主管京仓(京城内外粮仓十三所)、通仓(通州粮仓二所)的政令,负责漕粮收贮;驻通州。其所属有坐粮厅及各仓监督。因其总督各仓监督,所以
见“十飙将军”。
官名。元置,为崇福司的佐官,员额二人,从五品。
官名,殷朝置。武官。《甲骨文合集》第二四一四○片: “辛卯卜, 即贞, 多生射。”
官名。北魏明元帝泰常二年 (417) 置,为执掌国政的六部大人之一,由诸公担任。曾通署尚书三十六曹的崔宏首任此职,并由白马侯进爵为白马公。其下有三属官,佐其处理国家日常政务。太武帝复建尚书省后罢。
国防部内部机构。国民党政府设置,直属总参谋长。设主任一人,中将或少将级。下设总务、机要两处及秘书室。处室之下分科办事。处长为少将级,副处长为少将或上校级,科长为上校级。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之。天官府宫伯中大夫属官,分置左、右,皆正三命。协助宫伯中大夫、小宫伯下大夫掌管宫庭、临朝及出行的侍卫事宜。隋文帝开皇元年(581)废。
官名。清朝沿用明朝官制。在布政使官署中设都事一人,掌管受发文件,为从七品。见《历代职官简释·布政使司都事》,参看《明文·职官四·承宣布政使司》。官名。明清置,见“布政使司经历”。
官名。清朝光绪七年(1881)设。驻德使臣兼。正二品。十三年,改驻俄兼。二十三年,复旧。三十一年,始专设出使大臣兼办保和公会事宜。辖爪哇总领事、泗水、苏门答腊领事各一员,参赞官、通译官、书记官等。
帝王之女称号。周朝天子之女称王姬,战国以后,国君之女即称公主。历代沿之。一说天子之女下嫁时,天子不自主婚,而使三公主之,故称公主。汉朝规定,皇帝之女称公主,皇帝姊妹称长公主,皇帝之姑称大长公主。其封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