诰封
明清两代,对官员有封赠时,五品及其以上的用皇帝的诰命授予,称诰封;六品及其以下的用敕命授予,称敕封。参看“诰命”条。
明清两代,对官员有封赠时,五品及其以上的用皇帝的诰命授予,称诰封;六品及其以下的用敕命授予,称敕封。参看“诰命”条。
官署名。元世祖至元三十一年(1294)由典宝署改立,秩从五品,隶徽政院。成宗元贞元年(1295)升正四品,设官四员。大德十一年(1307)升正三品。置司卿、少卿各四员,丞二员。英宗至治三年(1233)
官名。清朝銮仪卫之职官。顺治四年(1647)设。十一年定员二十四人,正五品。掌六所一卫治仪之事。宣统元年(1909)为避帝讳,改称治宜正。官名。清置,属銮仪卫。銮仪卫左右中前后五所、驯象所、旗手卫所属
见“都水丞”。官名。隋唐至宋金,都水监的丞称为都水监丞,元则称都水监监丞。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春官府守庙中大夫属官,在祭礼时朗读祝文。正一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 罢。
官名。元置,为中政院的佐官。见“中政院”。
官名,东汉巴郡太守置,位在文学主事掾下,佐掾掌郡中文学事。参看“文学主事掾”条。
官名。渤海国右六司信部属官,位郎中下。
官名。清朝工部所属琉璃窑主官。掌窑事。顺治(1644—1661)初以汉司官一人充任。康熙元年(1662)改设满、汉各一人,由工部堂官委派司员兼充,每年一更代。官名。清置,属工部,掌琉璃器具的制造及供宫
官名,汉置,为临时设置代行某职的军吏。《后汉书·光武帝纪下》:“今国有众军,并多精勇,宜且罢轻车、骑士、材官、楼船士及军假吏,令还复民伍。”注:“军假吏谓军中权置吏也。”
官员。北宋徽宗政和七年(1117)置,属侍从贴职,品秩同资政殿大学士。宣和元年(1119),改保和殿大学士。官名。宋政和五年(公元1115年)置宣和殿学士,以两制充任,掌出入侍从,备顾问。七年(公元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