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谳处
官署名。清末大理院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三年(1907)增设。掌复判外省死罪案件,应驳审者由该处拟稿。置总核、分核等,由各庭推事中熟悉例案者兼充。
官署名。清末大理院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三年(1907)增设。掌复判外省死罪案件,应驳审者由该处拟稿。置总核、分核等,由各庭推事中熟悉例案者兼充。
参见“东宫领直”。
官名。见“司会中大夫”。
专差御史名。明宣德二年(公元1427年)置,其职任主要是清点军队人数,防止军官谎报空缺。御史执行清军任务,须偕同兵部官员和兵科给事中共同办理。
1、官署名。周置,掌管理市场物价。《逸周书·大聚》:“市有五均,早暮如一。”注:“均,平也,言早暮一价。”2、官名,为“五均司市师”的简称。《汉书·食货志下》:“遂于长安及五都立五均官,更名长安东
官署名。北宋徽宗崇宁二年(1103)置,为殿中省六尚局之一,掌供奉御用酒醴之事。设典御二人,奉御四人,监门二人,酒人十五人,酒工五十人,掌库二人,库典五人,局史三人,书吏二人。钦宗靖康元年(1126)
宫廷卫士代称。《战国纵横家书》一八: “愿令得补黑衣之数,以卫王宫。”武官名。战国时赵国设置,为近卫侍御之官。《战国策·赵策》记左师触詟谓赵太后:“老臣贱息舒祺,最少,不肖。而臣衰,窃爱怜之,愿令得补
官名。清朝内务府掌仪司之属官。乾隆二十四年(1759),改司胙官设,共五人。正六品。掌供祭祀之俎实。
官名。明初户部、刑部所属广东部置,各一人,从五品。参见“广东部”。
官署名。即明朝南京吏、户、礼、兵、刑、工六部。洪武(1368—1398)中,建都南京,设六部。永乐(1403—1424)迁都北京后,移至北京。南京留置礼、刑、工三部,均加“南京”二字。仁宗即位,去“南
监狱名。唐置,见“河南府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