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令史
官名。北魏道武帝天兴四年 (401),复尚书三十六曹,曹置代人令史一人,译令史一人,书令史二人。
官名。北魏道武帝天兴四年 (401),复尚书三十六曹,曹置代人令史一人,译令史一人,书令史二人。
见“国史院”。
即“举状”。
官名。清末负责全国教育行政之次长官。佐学务大臣掌管全国学务。官名。宣统三年(公元1911年)改学部左右侍郎为副大臣,员额减为一人。见“学部”。
官名。隋初置, 大理寺司直十人,炀帝时增至十六人,掌出使推覆,若大理寺有疑案,则参议之。唐因隋旧制,置司直六人,所属有司直史二人。宋大理寺亦置司直,地位在评事之上。
伎术官。清和声署所属的鼓手、乐工,总名署史,其领班称为署史长。
见“侍讲”。官名。宋朝有崇政殿说书。掌进读书史,讲释经义,备顾问应对。学士侍从有学术者为侍讲、侍读,其秩低资浅而可备讲说者则为说书。见《宋史·职官二·崇政殿说书》。
①朝廷官员的泛称。相对王府官员而言。两晋南朝称朝廷禁省为“台”,故名。《宋书·彭城王义康传》:“凡朝士有才用者,皆引入已府,无施及忤旨,即度为台官。”② 尚书台官员的泛称。《宋书·百官上》:“汉制,公
官名。金代设有此官,负责守官署。参看“勃极烈”条。
国民党政府行政院的内部机构。其职掌为:一、本院会议事项;二、审核所属各机关行政计划及工作报告事项;三 关于调查事项;四、设计及编译事项。设处长一人,参事六至十人,科长四至八人,科员、编审员若干人。处内
官名。隋朝光禄寺掌醢署次官,置二员,从九品下。唐朝沿置,正九品下。北宋初存其名,极少除授。明洪武八年(1375)改光禄寺为光禄司,置为掌醢署次官,一员,从七品,三十年复光禄寺,仍为署丞不改,增为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