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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科

官名。明清地方县之医学学官。明洪武十七年(1384)始设。每县一人,未入流,设官不给禄。掌教授生徒之事。清沿明制设,未入流。由所辖有司遴选谙医理者,咨部给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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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名。北魏置。管理宫廷用马。《魏书·阉官·苻承祖传》:“自御厩令迁中部给事中、散骑常侍、辅国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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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夏官府武藏中大夫属官,正二命。下设司稍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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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朝皇族的女儿称格格。“格格”是满语,意为“小姐”。其等级有五:1郡主,2县主,3郡君,4县君,5乡君。不入五等的称“宗女”。见《清史稿·职官一·宗人府》,参看“格格”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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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海事部巡工科洋员。地位次于巡江工司。见“海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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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名。北宋前期,他官暂行学士院文书,称为权直。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不设。南宋孝宗乾道九年(1173),复置翰林权直。淳熙五年(1178),改学士院权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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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名。突厥阿史那氏别部大臣,世代为其官而无员限。

  • 正令史

    佐理案牍文书的官吏。简称令史。秦、汉诸官署多置令史,掌文书。三国魏、两晋、南朝、北魏、北齐省、台、府、寺诸官署沿置,称正令史,高于书令史。魏、晋、宋、北魏为流内官。梁、陈、北齐皆为流外吏职。官史,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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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司草第巴

    唐古特官。清设于前藏,属唐古特文官。员额一人,其职掌为管理草束。民国时期沿置。

  • 亲供

    科举考试防弊方法之一,宋景德中曾限举人于试纸前亲书家状,如所书书体不同者即斥罢,此即后来填写亲供核对笔迹之所本。清代录取举人,发榜后有填写亲供的规定,康熙五十三年(公元1714年)令各省地方近者限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