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台仆射
“行台尚书仆射”的省称。
“行台尚书仆射”的省称。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清除蛙类水虫。《周礼·秋官:“蝈氏,下士一人,徒二人”,“掌去鼃黽。 焚牡菊, 以灰洒之, 则死。 以其烟被之,则凡水虫无声”。官名。掌管除灭蛙类动物。《周礼·
官名。宋神宗元丰 (1078—1085)改制置,掌外都水监事。后废。哲宗元祐四年(1089)复置。官名。宋置,见“都水外监”。
官名,为大司农属吏,因职位低,月俸十一斛。斗食属;斗食级俸的官吏。《汉书·薛宣传》:“(薛宣)少为廷尉书佐,都船狱史。后以大司农斗食属察廉,补不其(县)丞。”参看“大司农”条和《后汉书·百官五·百官受
官名。清雍正年间置巡察各省御史,江宁,安徽一人,湖北、湖南一人,山东,河南一人。掌纠举不法。见《清史稿·职官二·都察院》。专差御史名。清雍正间置,江宁、安徽一人,湖北、湖南一人,山东、河南一人。后省。
官名。西魏、北周夏官府驾部中大夫右厩上士属官,正一命。
官名。南诏望苴蛮官,代王裁处,以付六曹。
官署名。明永乐十八年(1420)定都北京,将兵部官属移往北京。明仁宗时于南京复置。设尚书一人、右侍郎一人。其属司务厅,司务一人,武选、职方、车驾、武库四法吏司,各郎中一人,职方、车驾二司各员外郎一人,
官名。北魏置。统带宿卫军士,负责宫廷守卫。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从六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品未载。
官名。民国初期置,为县的长官,掌全县政令;后改称县长。官名。自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北洋政府规定县行政长官一律改称知事后,在整个北洋政府统治时期均未变更。县知事隶属于道尹,为县行政长官,其资格分为
监狱名。东汉光武帝罢西汉中都官狱二十六所,京师惟留廷尉诏狱与洛阳诏狱。三国魏与西晋亦都洛阳,依东汉旧制置洛阳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