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使院牙职”。
官名。清末民政部之职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 改巡警部参议设。正四品,左、右各一人。掌参议厅,任一部谋议之事。
官名。周朝置。乡的行政长官。《仪礼·士冠礼》“乃易服, 服玄冠玄端爵, 奠挚见于君, 遂以挚见于乡大夫、乡先生。”《周礼·地官》乡大夫,“每乡卿一人”,“各掌其乡之政教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于有兵诸郡别置,正五品,为都尉副贰,领兵,与郡之行政长官不相知。京辅所置从四品。武官名。隋炀帝时置,大业二年(公元606年)炀帝定郡都尉之秩为正四品,又增置副都尉,秩正五
商末西方诸侯之长。即周文王。《孟子·离娄上》:“吾闻西伯善养老者。”《史记·殷本纪》:“西伯出而献洛西之地,以请除炮格之刑。纣乃许之,赐弓矢斧钺,使得征伐,为西伯。”官名,商朝置,为西方诸侯之长,因周
官署名。清末各省提学使司所辖六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掌理本省高等学堂及各种专门学堂之教课规程,设备规则,以及关于管理员、教员、学生等一切事务。置科长一人、副长一人。
唐朝大理寺官员被超擢他官所出犒酬本寺同僚之资。李肇《唐国史补》卷上:“韩令为宣武军节度使,张正元为邕管经略使,王崇为寿州刺史,皆自试大理评事殊拜。本寺移牒醵光寺钱,相次而至,寺监为荣。”
官名。亦称吏曹都令史。两晋以来尚书省置都令史八人,协助尚书左、右丞管理都省事务,监督诸曹尚书,参与政要。权任虽重,用人常轻。至南朝梁始重其选,置殿中、吏部、金部、左民、中兵五都令史,梁武帝天监九年(5
宫殿名。清代以太和殿、中和殿、保和殿合称三大殿,顺治时由太监管理。乾隆四十七年(公元1782年)由内务府司员一人、内管领一人共同管理三大殿的陈设及洒扫等事。所属有领催六人,苏拉十二人。
官名。北宋前期置,为司农寺副长官。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另以司农少卿领其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