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吧>历史百科>古代官职>缉探总局

缉探总局

官署名。清末京师公安侦查机关。光绪三十一年(1905)于巡警部设探访队。三十三年,于民政部设稽查缉捕局,宣统元年(1909),将缉捕探访归併为缉探总局。专司侦探、缉捕事宜并检阅各种报告、新闻。置总办一人,辖左、中、右三缉探中队。三年,缉探事务划归内、外城巡警总厅后撤。


官署名。清光绪三十三年(公元1907年)民政部设稽查缉捕局,下辖中、东、西、南、北五局。宣统元年(公元1909年)正月与探访队合并,定名为缉探总局,将原稽查缉捕局的五局改组为缉探中队、左队、右队。总局设总办一人,每队设官弁兵夫四十二人。专司侦探、缉捕之事,辅助地方进行秘密调查、访事,接管各项报告,检阅各种新闻等。宣统三年(公元1911年)侦缉事务划归内、外城巡警总厅,缉探总局裁撤。

猜你喜欢

  • 上都留守兼本路都总管

    官名。元置,见“上都留守兼本路都总管府”。

  • 侍御医

    官名。隋朝门下省尚药局置四员,正七品上; 炀帝大业三年 (607) 改隶殿内省。唐朝殿中省尚药局沿置,四员,从六品上,掌宫内供奉诊候。伎术官名。隋唐时置,属尚药局,掌供奉诊侯。员额隋唐均为四人,唐制秩

  • 守制

    旧时,官员遭父母或祖父母之丧,须解职,在家居丧,称守制。子为父母守制,居丧三年,丁忧二十七个月,其间不计闰,扣足二十七个月为满,然后除服。出继为人后者,为所后父母居丧。孙及曾孙为其祖父母、曾祖父母承重

  • 兴和署

    元礼部教坊司所属机构。秩从六品,掌乐舞承应之事。设署令、署丞、管勾各一人。

  • 长乐屯卫司马

    官名。《汉书·冯奉世传》:“功次迁长乐屯卫司马”。官名,西汉置。西汉长乐宫有卫尉,掌守卫长乐宫。卫尉属下有司马,掌领屯卫兵守卫。参看《后汉书·百官四·大长秋》和“长乐少府”条。

  • 中珰

    汉代宦官的别称。汉代宦官帽子上有黄金珰作为装饰,故称宦官为中珰。后代沿称。明朝太监称中珰或大珰。《明诗别裁·何景明》:“赐鲜遍及中珰第,荐熟应开宗庙筵。”

  • 学林馆帅

    宫中女官。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六品。

  • 右候卫将军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右武候为右候卫而置,为十二卫将军之一,二员,从三品,佐大将军总府事。唐初沿置,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名右金吾卫将军。

  • 右雄武府

    官署名。隋炀帝大业三年 (607) 置,隶左、右备身府,与左雄武府各置雄武郎将,领皇帝亲近禁军骁果,以武勇郎将为副贰,有司兵、司骑二局,并置参军事。

  • 履正郎

    官名。北宋徽宗政和六年(1116)置,为从七品武阶官。武阶官名。宋政和六年(公元1116年)置,秩从七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