籍田署令
官名。元朝籍田署正官,从六品,置一员。下设署丞一员,从七品,司吏一人。
官名。元朝籍田署正官,从六品,置一员。下设署丞一员,从七品,司吏一人。
官名。见“三班院”。
县政府的辅佐机关。国民党政府于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始置,以局长为主官。掌理学校、图书馆、博物馆、公共体育场、公园及其他文化事业等事项。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改设教育科。
见“将”。军官名。南宋时各屯驻大军下将一级编制中的统兵官之一,地位在正将、副将之下。
官署名。北宋前期置,掌接收各处解送三司供役的罪人,登录名籍,然后发付三部。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废。官署名。宋置,属三司。掌各地解送来的诸色名籍,以发付三部。判司官由判开拆司官兼任。
官名。战国周王室置。掌酒政。《增订洛阳金村古墓聚英》第一四图·1银铫刻铭:“左受工、中府,左酒。”
宋朝殿前都指挥使、侍卫亲军马军都指挥使、侍卫亲军步军都指挥使,分别俗称殿帅、马帅、步帅,合称为三帅。
官名。南宋宁宗嘉定七年(1214),改宗学教授置,正八品。十年,令序位在太常博士之下。掌教授宗学生。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 (607) 置,为十二卫将军之一,置二员,从三品,佐大将军总府事。唐初沿置,高祖武德五年 (622) 改右领军卫将军。
官名。北魏前期置。尚书省都曹长官,协助尚书令、仆射综理各曹事务,位居诸尚书之首。为之者多兼侍中,常迁为尚书令、仆射或三公。孝文帝太和(477—499)改制时废。
见“印务参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