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判
宋朝签书判官厅公事省称。
官名。签判是“签书判官厅公事”的简称,掌诸案文移事务。宋朝,在各州府选派京官充任判官时称签书判官厅公事,简称签判。宋代高承《事物纪原六·签判》:“宋朝之制,诸州府幕官大藩镇以京朝官签署节度观察判官者曰签判,治平中,避英宗嫌名改署曰书。”
宋朝签书判官厅公事省称。
官名。签判是“签书判官厅公事”的简称,掌诸案文移事务。宋朝,在各州府选派京官充任判官时称签书判官厅公事,简称签判。宋代高承《事物纪原六·签判》:“宋朝之制,诸州府幕官大藩镇以京朝官签署节度观察判官者曰签判,治平中,避英宗嫌名改署曰书。”
官名,周置,为六卿之一,掌国家教育。《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序官》:“天官冢宰,地官司徒,春官宗伯,夏官司马,秋官司寇,冬官司空,是为六卿,各有徒属职分,用于百事。”注:“师古曰:冢宰掌邦治,司徒掌邦教
官署名。明清皆设此署,属光禄寺,掌供酒醴之事。《明史·职官三·光禄寺》:“大官、珍羞、良醖、掌醢四署,各署正一人,从六品,署丞四人,从七品;监事四人,从八品……良醖供酒醴之事。《清史稿·职官二·光禄寺
官名。清末临时派往各国考察宪政之高级官员。光绪三十一年(1905)始置,初为五人。三十三年后续置。无定额,特简。多为从一品、正二品官员。掌分赴东西洋各国考求一切政治,提出报告与建议,以供采择。
官署名。即户部,唐高宗龙朔二年 (662)改,咸亨元年 (670) 复名户部。
官名。据《汉书·百官公卿表》,原为中书诸者令,属少府,有丞。成帝建始四年(前29) 更名中谒者令。又,《成帝纪》颜师古注引臣瓒曰:“汉初中人有中谒者令。孝武加中谒者令为中书谒者令,置仆射”。官名,秦置
官名。①东宫官。唐高宗龙朔二年 (662)置为左春坊内直局长官,员二人,从六品下,掌符玺、伞扇、几案、衣服之事。北宋存其名而罕除授。金朝东宫宫师府置,正七品。②散阶名称。金海陵王天德 (1149—11
西夏官署名。西夏语音“姑要啰”。属次等司。
官名。金代集贤院设此官,从五品,位在知集贤院(从四品)之下,与其共掌集贤院之政。下有司议官若干人,正八品,咨议官若干人,正九品。见《金史·百官二·集贤院》。
满语官名。武职。汉译为“前锋侍卫”。
官名。西魏、北周夏官府吏部中大夫司录上士佐官,正二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