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典
刑部之别称。
刑部之别称。
官名。金正大元年(公元1224年)置,员额二人,秩正六品,掌太后印玺。
宋朝乡役名。掌督催赋税,参与推排户等,编造五等丁产簿。太宗淳化五年 (994) ,令以乡村第二等户轮充。神宗熙宁三年 (1070) 改为雇役。后为催税甲头或保长所取代。南宋时,福建路仍置,轮差或招募。
官名。清朝户关监督之一。康熙二十三年(1684)设一人,为粤海关主官。派遣内务府包衣充任。掌征纳洋船、夷船及沿海贸捕船通关税,并兼充内务府买办及人参,东珠,玉石等物之发卖。时人视为美差。所属曾置笔帖式
明代五军都督府的属卫。旧为都镇抚司,总领禁卫,先属中书省,后改隶大都督府,设都镇抚(从四品)、副镇抚(从五品)、知事(从八品)。旋又改为宿卫镇抚司,设宿卫镇抚、宿卫知事。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改为
官名。金正大元年(公元1224年)置,秩正三品。其副职为副卫尉,秩从四品。
1、指称少数民族首领或统领军队的乡豪、宗主。也称渠帅、渠魁。详“渠帅”、“渠魁”条。2、唐朝掌管沟渠水利的乡官。见《新唐书·百官三·都水监》。
官名。三国魏置。魏元帝咸熙元年(264),交趾吴将吕兴奉表降魏,魏以吕兴为使持节、都督交训诸军事、南中大将军,策命未至,兴为下人所杀。二品,不常置。见《三国志·三少帝记》。杂号将军名,三国魏置,掌征伐
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662)置,四员,正四品下,掌监诸门,检校出入。
威雄、威猛、威烈、威振、威信、威胜、威略、威风、威力、威光等十号将军的合称。南朝梁武帝普通六年(525)置,定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二十二班。陈沿之,唯改威振为威震将军,拟六品,比秩千石。十位带“威”字的
官署名。清末置,即工巡总局,见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