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城
官名。宋朝于边境险要处设置堡寨,以知城、知寨或寨主主管,掌训练士卒、完固防守以捍边境,兼收纳赋税、听断诉讼,小事许自理,大事则禀报上司裁决。金朝亦置,从七品。
官名。宋代诸州于少数民族聚居之处常置城以为行政单位,与县同级,如秦州所属有伏羌城、甘谷城。以城主或知城主管。金沿置知城,秩从七品,其下设公使人均与县同,惟按户口多寡酌置司吏。
官名。宋朝于边境险要处设置堡寨,以知城、知寨或寨主主管,掌训练士卒、完固防守以捍边境,兼收纳赋税、听断诉讼,小事许自理,大事则禀报上司裁决。金朝亦置,从七品。
官名。宋代诸州于少数民族聚居之处常置城以为行政单位,与县同级,如秦州所属有伏羌城、甘谷城。以城主或知城主管。金沿置知城,秩从七品,其下设公使人均与县同,惟按户口多寡酌置司吏。
官署名。清朝工部虞衡司所属之机构。顺治元年 (1644) 置,设监督一人,由本部堂官于司员内派委,一年一更代。掌收贮废铁炮子。光绪三十二年 (1906) 改隶陆军部。清代工部虞衡清吏司所属机构。掌收储
官名。清太宗皇太极于天命十一年(1626)九月登基后设。八旗中每旗设二人,共十六人。专司出兵驻防时之调遣诸事,亦可参予审理本旗内之词讼。
官名。宋设此加官,散官,无职事;而地位高于正职。见《宋史·职官九·检校官》。
官名。辽朝设,为东京宰相府官员,在左平章政事下。
官署名。辽朝置。北面官,总领诸路群牧之事,长官为总典群牧部籍使。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四品,隶中政院。掌金银铁冶课赋,收入尽归中宫。设都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官署名。元置,属中政院,秩正四品,掌办金银铁等课,分纳中书省及中政院,
太皞部落氏族首领的称号。见“太皞”。
官名。汉置,为太子侍从。西汉属太子太傅、少傅。东汉属太子少傅,秩六百石,员五人,职如侍中。三国魏沿置。掌侍从、奏事、谏议等。蜀、吴亦置。晋减为四人,与中舍人共掌文翰。南朝宋同,品第五,秩六百石,属官有
官名。北宋太宗太平兴国五年(980),改闲厩使置,属西班诸司使。多不领本职,仅为武臣迁转之阶。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六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正七品。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
官名。宋太宗至道三年 (997)置,以入内内侍充任。掌按验秘方,以时剂和药品以进御及供奉禁中之用。南宋避高宗赵构名讳,改干办御药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