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吧>历史百科>古代官职>督捕司郎中

猜你喜欢

  • 邮传会计司

    官署名。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北洋政府设置,属交通部。其职掌为:一、稽核邮、电、航各项进出款目册报;二、稽核邮、电、航各项预算、决算;三、管理邮、电、航各项公产、公物;四、其他邮、电、航所属一切款

  • 福建司

    官署名。即“福建清吏司”。

  • 大宗正府也可札鲁忽赤

    即大宗正府大断事官,又译为大宗正也可札鲁火赤,大宗正府札鲁忽赤之长。

  • 典吏

    吏名。明清四种外吏 (承差、书吏、典吏、攒典) 之一。即司、道、府、厅、州、县之书吏。请各省布政使司设二十五人至七十二人不等,江苏最少,四川最多; 按察使司设六人至五十六人不等,江苏最少,四川最多。府

  • 三司勾簿司

    官署名。宋真宗咸平元丰(998)置,属三司,掌勾销、整理文簿,以判征欠司官兼领。景德四年(1007)废。官署名。宋咸平元年(公元998年)置,属三司。掌勾销、整理文簿,以判理欠司官兼领。景德四年(公元

  • 典仪正

    官名。明朝于诸王府典仪所分置,一人,正九品,掌陈仪式。

  • 中垒校尉

    官名。汉武帝初置。为北军八校尉之一,秩二千石,戌卫京师,兼任征伐,有丞、司马。《汉书·百官公卿表》载中垒校尉掌北军垒门内,外掌西域,或谓“西域”当作“四城”。东汉省。官名,汉武帝置,掌北军垒门内,外掌

  • 革职

    ①罢免官职。②对官吏的处分制度之一。如清代吏部处分制度。革职之等,在降三级调用之上,是官员最重处分,更甚者则加“永不叙用”。革职有余罪,则交刑部。革职留任者,其等在降三级留用之上,与降一级调用同等。官

  • 钦象大夫

    司天散官名。金、元皆置。金为二十五阶之第一阶,秩从四品上。元十四阶之第一阶,秩从三品。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司天翰林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为(二)十五阶。从四品上,称钦象大夫。见《金史·百官一》。

  • 门下小史

    吏名,汉置,为郡县小吏,给事门下,故称门下小史;位在门下干之下。《后汉书·百官五·州郡》:“閤下及诸曹各有书佐,干主文书。”注:“《汉官》曰:书佐五十人,循行二百三十人,干、小史二百三十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