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催所
官署名。清朝六部及理藩院、都察院、光禄寺等中央各部院卿寺衙门所属办事机构之一。掌理督催诸司、署、处所办事项或应题应奏之件,皆须依照例限或分别规定期限办结,按月奏销。由本部堂官酌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属员办理所务,皆无定员。另有额定经承若干人。
官署名。清朝六部及理藩院、都察院、光禄寺等中央各部院卿寺衙门所属办事机构之一。掌理督催诸司、署、处所办事项或应题应奏之件,皆须依照例限或分别规定期限办结,按月奏销。由本部堂官酌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属员办理所务,皆无定员。另有额定经承若干人。
官名。隋炀帝时宫中的女官名,虽名“承衣”,并无职掌,只是趋侍左右而已。《隋书·后妃传序》说:“炀帝时,后妃嫔御,无釐妇职,唯端容丽饰,陪从醼游而已……又有承衣刀人,皆趋侍左右,并无员数,视六品以下。”
官名。太平天国后期增设之职官。天历庚申十年 (1860) 始设,次于王爵,在掌率之上。一般以数字编排,且冠“忠诚”二字,如忠诚一天将、忠诚一百六十三天将等。亦有只标数字而不冠忠诚二字者,尚有二者皆无,
官署名。明、清五城兵马指挥司之一。凡京城内外,划境为五,其西境属该司,掌巡捕盗贼,疏理街道及囚犯、火禁之事。明朝设指挥一人,正六品,副指挥四人,正七品,吏目一人。清沿置,改副指挥只设一人,俱汉员。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为考试院的副官长。见“考试院”。
官名,即兵曹从事史。东汉司隶校尉及州部属吏。司隶校尉下属有从事史十二人。其有军事,则置兵曹从事,主兵事,秩百石。州刺史 (州牧) 所属职秩同。均由所部长官自行辟除。隋朝为雍州属官,视从八品。开皇十二年
官名。辽置,属北枢密院中丞司,掌纠察官员之事。见“北枢密院中丞司”。
刑部及枢密院别称。宋枢密院的别称。亦称宥司。
民用航空机构。民国八年(公元1919年)北洋政府设置,至十一年(公元1922年)改为航空署。见“航空署督办”。
官名,东汉置,掌典校秘书。《后汉书·马融列传》:“(永初)四年,拜为校书郎中,诣东观典校秘书。”
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662)置,以替太子中舍人之职,员一人。咸亨元年(670)中舍人复旧,遂别自为官。员五人,掌侍从翊养,职比谏议大夫。正五品上。仪凤四年 (679)增为十人,以诸王之子任之。睿宗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