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隶清吏司员外郎
官名。清朝刑部直隶清吏司副长官。简称直隶司员外郎。乾隆六年(1741)设。满、蒙各一人,汉二人,从五品。佐郎中掌顺天府、直隶及八旗游牧察哈尔左翼所属刑名。光绪三十二年 (1906),刑部改为法部,遂裁。
官名。清朝刑部直隶清吏司副长官。简称直隶司员外郎。乾隆六年(1741)设。满、蒙各一人,汉二人,从五品。佐郎中掌顺天府、直隶及八旗游牧察哈尔左翼所属刑名。光绪三十二年 (1906),刑部改为法部,遂裁。
官名。为宋代尚酝局的主官,见“尚酝局”。
文书名。上行文。清朝皇帝处理日常政务下达的指示和命令的统称。谕和旨的具体区别是: 皇帝特降的命令或因臣僚奏请而下达宣示中外的命令,称“谕”,亦称”“上谕”; 对臣僚奏请批示的意见,或令人传达的某项指示
官名。春秋战国置。主管官吏爵秩等级。《管子·五行》: “天子出令,命左、右士师,内御,总别列爵,论贤不肖士吏。”
清朝县典史之别称。民国军制,军官分初级、中级、高级。初级军官称尉,分上尉、中尉、少尉。
官名。北魏文成帝兴安二年(453) 置。为尚书省右士曹长官。后罢。
官名。金贞祐三年(公元1215年)设懿安家令丞,属宣徽院。掌庄献太子家事。
官名。西晋置,为尚书省右士曹长官,亦称郎中,六品。东晋省。北魏置。或说孝文帝太和(477—499)改制后隶都官尚书。太和十七年定郎为从五品中,郎中五品上; 二十三年皆称郎中,六品。仍可通称为郎。北齐改
官名。清末学部之职官。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左、右各一人,正四品。佐尚书、侍郎核定法令章程,审议各司重要事宜。
官名。清代回部设此官,掌总理回务,驻哈密、闢展,为世袭官爵。见《清史稿·职官四·回部各官》。
官署名。明成祖永乐五年 (1407) 置,为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之一,属卢龙监。苑设圉长一人,从九品,下分各群,设群长,掌牧养马匹、以备军需。永乐十八年并入太仆寺。参见“卢龙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