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详“赃罚库”条。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向山泽农家征收织布用的葛和苎麻。《周礼·地官》:“掌葛,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胥二人,徒二十人”,“掌以时征絺绤之材于山农。凡葛征,征草贡之材于泽农,以当邦
官名。元朝在商货经过的地方抽分场提领所(收税机关),每所设提领、同提领、副提领,负责抽(收)税工作。官名。元淮东淮西屯田打捕总管府所属有柴墟东西口、海州新坝、北砂太仓、安河桃源、太湖东西口、时堡兴化、
官署名。明洪武三年(1370)置,隶太常司,掌祭祀用牲之事,次年革。设官不详。洪熙元年(1425)改置牺牲所。
官名,西汉置,掌护卫。《汉书·窦融传》:“北单于以汉还侍弟,复遣车谐储王等款居延塞,欲人朝见,愿请大使。宪上遣大将军中护军班固行中郎将,与司马梁讽迎之。”
散官名号。金始置为武散官,以授正七品上武官。元朝沿置,改武官正六品,敕授。明朝为武官正六品,升授。官名。金、元、明都设此官,武职。金朝承信校尉为武阶官正七品,元明为正六品。见《金史·百官一·武散官》。
官名。见“纳言中大夫、下大夫”。
官名。清宣统二年(1910)设,六员。掌监守部印,承办机密文牍、函电及不属各司处文件。
惩戒机关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直隶于司法院。分设于各省,掌理各省荐任职以下公务员的惩戒事务。委员会设委员长一人,由高等法院院长兼任;委员七至九人,由司法院在高等法院庭长及推事中选任三至五人,其余员额从省
官名。清末官书局长官。光绪二十二年(1896),京师原强学书局改归官办,遂设大臣一人总理局务。二十四年,官书局併入京师大学堂,又改称管学大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