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宋朝巡检使之别称。以其有巡行警备之责,故名。② 明朝巡捕房执事人员之通称。③清末警察之俗称。警察职名。清末置,属京师内外城巡警总厅及各分厅各所,其地位次于巡长。
见“殿试”。科举考试的方式之一。即“殿试”,见该条。
官名。三国吴置。领兵大臣年迈有病,则任其子为之,协助处理军务。《三国志·吕范传》:“后范寝疾,拜(子吕据)为副军校尉,佐领军事。”官名,三国吴置,掌领兵征伐或驻守,或佐主帅处理军务。《三国志·吴书·吕
清朝官缺补授方法之一。指凡不经开列题请,而以应升之员拟正陪引见授官之例。京官司员中,满洲、蒙古国子监司业、汉钦天监监正及翰詹坊缺,外任官道府以下各官,皆由各该主管官拣选,交部引见,奉旨后补授各缺。清代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禁止民众暴乱。《周礼·秋官》: “禁暴氏,下士六人,史三人,胥六人,徒六十人”,“掌禁庶民之乱暴力正者,挢诬犯禁者,作言语而不信者,以告而诛之。”官名。周设此官
汉朝三公府和郡县各曹主官的通称,正为掾,副为属或史。东西曹掾俸比四百石,余掾比三百石。见《后汉书·百官志》。参看“曹”条。
官署名。金朝置。属卫尉司。从事内廷服务。设使、副使领局事,秩正七品、正八品。有内谒者兼司宝二员,奉阁十一人,閤直二十人。官署名。金置,属卫尉司。与掖庭局分掌皇后宫中事务。有使与副使为正副主官,使,正七
天子四辅官的简称。《汉书·杜邺传》:“分职于陕,并为弼疑。”注:“弼疑,谓左辅、右弼、前疑、后承。”
官名。西汉京畿地方行政长官之一。武帝太初元年 (前104) 改右内史置,职掌如郡太守。其地属京畿,为“三辅“之一,故不称郡。因治京师,又得参与朝政,故又有中央官性质。秩中二千石 (一说秩二千石),地位
官署名。金朝属尚书省。掌受给岁赐钱。设库使、副使各一员领库事,秩从八品、正九品。金尚书省所属机构。设使一人,从八品,掌受给岁赐钱,总领库事;副使一人,正九品,佐助公使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