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吧>历史百科>古代官职>理问

理问

官名。元、明、清三朝理问所主官,掌勘核刑名案件。元朝各所设二人,正四品。明朝各所置一人。初称“正理问”,正四品,后改从六品。清沿明制,为从六品。例以兵马司副指挥、京县县丞、京府经历、布政司都事、州判、县丞等升任。


官名。掌勘核刑名。元代行省有理问所,其官有理问二员,正四品,副理问二员,从五品。见《元史·百官七·各省属官》。明代承宣布政使司有理问所,设理问一人,从六品,副理问一人,从七品。见《明史·职官四·承宣布政使司》。清沿明制。见《清会典·事例·吏部·官制·各省布政使司》。

猜你喜欢

  • 乳医

    官名。汉代少府所属太医令之下的御医之一,见《汉书·霍光传》。颜师古注:“乳医,视产乳之疾者。”

  • 现审右司

    官署名。清朝刑部所属机构。雍正元年(1723)设。主鞠讯囚禁。五年,定于原有十四司内择选满、汉司官各三人,专掌该司事务。乾隆六年(1741),改为直隶清吏司。

  • 居士

    宋朝士名。徽宗政和八年 (1118) 置,以赐在学选人,正八品。

  • 莅阼

    周朝天子登王位主持国事。《礼记·文王世子》: “成王幼,不能莅阼。”郑玄注: “莅,视也。不能视阼阶,行人君之事。”

  • 兼理监察的中央行政职官

    《旧唐书·职官志二》记尚书省左右丞的职掌之一是:“御史有纠劾不当,兼得弹之。”此为唐代以行政长官监督监察机构的措施,使监察制度更趋完善。

  • 签书判官厅公事

    官名。北宋太宗太平兴国四年(979) ,于诸州府置,以京官以上充任,领判官之职,助理郡政。徽宗大观二年(1108),改为司录参军。南宋高宗建炎元年(1127),复旧名。官名,简称“签书”或“签判”,掌

  • 保宫令丞

    官名。汉武帝改居室为保宫,详见“居室令丞”。

  • 鴡鸠氏

    少皞部落氏族首领名。《左传·昭公十七年》:“鴡鸠氏,司马也”,杜预注:“鴡鸠、王鴡也。鸷而有别,故为司马主法制。”参见“少皞”。

  • 委散秩大臣

    官名。清朝职官之一种,即尚未实授之散秩大臣。

  • 中亮郎

    官名。宋徽宗政和二年 (1112) 重定武臣阶官名,改客省副使置,后定为从七品。官名,宋置,详“中侍郎”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