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欠案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三司理欠司置,隶比部。哲宗元祐元年(1086)采纳司马光建议,改隶户部。三年,复归比部,由比部郎官领之。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三司理欠司置,隶比部。哲宗元祐元年(1086)采纳司马光建议,改隶户部。三年,复归比部,由比部郎官领之。
功臣封号。明朝置。凡以功封公、侯、伯爵者,皆可得封。给铁券,岁禄以功为差,荫其子孙。唯从太祖、成祖起兵有功者另有封号,不属此。
指州刺史。《后汉书·史弼传》: “州司不敢弹纠,傅相不能匡辅。”
官名,东汉置,属太尉府,为尉曹副长官,掌佐尉曹掾转运卒徒。参看“尉曹”条。
唐代不备防人处城门及仓库门的服役人员。《通典·职官十七》说:“城及仓库门各二人;须守护者,……每城门各四人,仓库门各二人。其京兆、河南府及赤县大门各六人, 库门各三人,……其州城城郭之下户数不登者,通
官名,汉置,为黄门官,属少府,掌皇帝副车。驸,同副。《汉书·苏武传》:“宦骑与黄门驸马争船,推堕驸马河中溺死。”注:“师古曰:宦骑,宦者而为骑也。黄门驸马,天子驸马之在黄门者。驸,副也。”魏晋沿置,而
官名。北宋真宗时,募边民为弓箭手,给以闲田,蠲免徭赋,有战事则入正规军为前锋。神宗时,沿边各路置提举弓箭手,掌本路弓箭手名籍,行教阅、赏罚等事。参见“提举弓箭手司”。官署名。宋置,掌沿边郡县射地弓箭手
官名,秦汉皆置太仆,掌车马,为九卿之一,均见于《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后汉书·百官二》,而未见“右太仆”,而《双剑簃古器物图录》卷下有西汉时“右太仆印”封泥,说明西汉时有此官。
官名,汉置,属羽林右监,掌送从。见《后汉书·百官志二·光禄勋》,参看“羽林士”条。
僧官名。金置,见“道正”。
官名。即太医令。即“太医令”,详见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