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品法
班法与品并用的官等制度。梁天监七年(公元508年)吏部尚书徐勉制定班法,区分官员为十八班,不同的班别,其礼遇不同,自十二班以上皆诏授,表启不称姓,自十一班至九班,礼遇又为一等。班与品互相结合,班以多为贵,品以少为尊,班多者,品贵,品少者班尊。班品并用,每二班合为一品,十八班与十七班均为一品,十六班与十五班均为二品;至二班与一班均为九品。陈沿梁制,品班并用,仍为九品十八班。
班法与品并用的官等制度。梁天监七年(公元508年)吏部尚书徐勉制定班法,区分官员为十八班,不同的班别,其礼遇不同,自十二班以上皆诏授,表启不称姓,自十一班至九班,礼遇又为一等。班与品互相结合,班以多为贵,品以少为尊,班多者,品贵,品少者班尊。班品并用,每二班合为一品,十八班与十七班均为一品,十六班与十五班均为二品;至二班与一班均为九品。陈沿梁制,品班并用,仍为九品十八班。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军制司所属七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步队、陆军警察队、军乐队一切事宜,以及军士以下人员之补充,常备、续备、后备官兵之册籍,并管理步队专科学堂、各镇操场、靶场事。置科长、
①居官者应遵循的三条原则,指清、慎、勤。《吕氏春秋·童蒙》:“当官之法,惟有三事,曰清、曰慎、曰勤。”②周朝指三事大夫,即三公。《尚书·周书·周官》:“三事及大夫,敬尔有官,乱尔有政,以佑乃辟。”《诗
官名。《诗经·大雅·緜》说:“古公亶父,陶复陶穴。”意思是古公亶父有窑一样的地室、窑一样的洞穴。复通覆,孔颖达说:“《说文》云,覆,地室也。覆者,地上为之,取之于土,复筑而坚之。”北周置复工中士,正二
唐五坊之一,以雕坊奉御为主官。见“五坊”。
官场用语。南宋初,原北宋有官人流落金朝者来归,称归朝官。通常只添差不厘务差遣。
官名。五代置,为诸司使之一。宋初沿置,属西班诸司使。后多不领本职,用为武臣阶官。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六品。神宗熙宁三年(1070),改为西作坊使。
清代内阁所属特开的修书馆。见“内阁修书各馆”。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非常制,有征伐则设。置都押官、副押官等职。官署名。辽置,属北面行军官,设都押官、副押官以掌理行军事务。
官名。①府兵将官。唐高祖武德元年(618)改鹰扬郎将置,正四品下,寻改“骠骑将军”。参见“骠骑将军”。②宋朝为低级军职,或代都头、副都头、军使、副兵马使统率所部兵士,非普遍设置。低级武官名。宋代马步军
官名。清末各省谘议局长官。详“谘议局议长”。又,内阁总理大臣会议时充议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