狱司空
官名,汉置,掌牢狱。应劭《汉官仪》:“绥和元年,罢御史大夫官,法周制,初置司空。议者又以县道官有狱司空,故覆加‘大’,为大司空。”
吏名。汉置于诸县,专主监狱。《汉官仪》说:“绥和元年(公元前8年),罢御史大夫,法周制,初置司空。议者以县道官狱司空,故复加大为大司空。”
官名,汉置,掌牢狱。应劭《汉官仪》:“绥和元年,罢御史大夫官,法周制,初置司空。议者又以县道官有狱司空,故覆加‘大’,为大司空。”
吏名。汉置于诸县,专主监狱。《汉官仪》说:“绥和元年(公元前8年),罢御史大夫,法周制,初置司空。议者以县道官狱司空,故复加大为大司空。”
官署名。辽朝置。北面官。属著帐郎君院,掌皇后帐侍应之事。由著帐户充其杂役。皇后祗应机构。辽置,见“著帐郎君院”。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五月三日公布《西京筹备委员会组织条例》,成立西京筹备委员会,掌理将西安筹建为西京事宜。设委员长一人,委员十五至二十五人。委员会下设秘书处,置秘书主任一
专差御史名。明置,掌清查京畿及边境地区屯田事宜。嘉靖八年(公元1529年)题准在京并直隶各卫所屯种事务,照南直隶例,差御史一人,领敕清查。三十九年(公元1560年)奏差清查边境地区屯田事务二人,一人往
天子议政的地方。班固《西都赋》:“左右廷中,朝堂百僚之位,萧曹魏邴,谋谟乎其上。”《后汉书·明帝纪》:“公卿百官……乃站集朝堂,奉觞上寿。”
清代吏部内部机构。掌监吏部印信,并收发在京各衙门文书,分交各司办理,不设专职主管官员,由四司郎中、员外郎、主事与七品小京官等按日轮值。
官署名。即“文选清吏司”。官署名。明、清置文选清吏司,属吏部,简称文选司。详见“文选清吏司”条。唐、宋文选属吏部,但未置司。见《新唐书·百官一·吏部》、《宋史·职官三·吏部》、《明史·职官一·吏部》、
官名。晋于王国置牧长,掌畜牧牛马之事。
官署名。民国九年(公元1920年)北洋政府国务院呈准于国务院内设礼制处,由国务院与内务部共同组建,掌理关于民国礼制的编订。设处长、副处长各一人,总纂一人,编纂若干人,由处长聘任。
官名。①两晋南北朝吏部郎资深勤能者可转侍郎。参见“吏部郎”。② 隋初吏部司长官。隶吏部尚书。初为六品上,文帝开皇三年(583)升从五品。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名“选部郎”。③ 吏部次官。隋炀帝大业三
官署名。即大理寺,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 复名大理寺。参见“大理寺”。官署名。唐龙朔二年(公元622年)改大理寺为详刑寺, 以详刑寺正卿与详刑寺大夫为正副长官。咸亨元年(公元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