牌头
清朝山西、陕西等处边外蒙古地方编户头目。乾隆八年(1743)设,每堡四名,於种地民人内择其诚实者充任。专司查报拖欠地租、偷窃为匪及来历不明者之事。
(1)元代蒙古军与探马赤军征调之法是:家有男子,年十五以上,七十以下,不管人口多少,全征为军,十人为一牌,设牌头,上马则备战斗,下马则屯聚畜牧;孩幼稍长,又籍之为军,叫“渐丁军”。(2)职役名。清代保甲制度规定以十户为牌,置牌头。参见“保甲(2)”。
清朝山西、陕西等处边外蒙古地方编户头目。乾隆八年(1743)设,每堡四名,於种地民人内择其诚实者充任。专司查报拖欠地租、偷窃为匪及来历不明者之事。
(1)元代蒙古军与探马赤军征调之法是:家有男子,年十五以上,七十以下,不管人口多少,全征为军,十人为一牌,设牌头,上马则备战斗,下马则屯聚畜牧;孩幼稍长,又籍之为军,叫“渐丁军”。(2)职役名。清代保甲制度规定以十户为牌,置牌头。参见“保甲(2)”。
官署名。元置,属宣徽院,设提领、副提领各一人。
武官名。北齐设置,用以褒赏勋庸,秩从六品下。
参见“司弓”。
官员。清朝道员之一。设于四川,掌茶、盐生产及销售事。详“盐法道”。
官名。晋置,会稽太守王舒尝聘请虞预为咨议参军,见《晋书·虞预传》。
官名。又称“大理” 或“大司理”。治狱官。相传大禹时皋陶为理。春秋时晋、齐等国置。《国语·晋语八》: “昔隰叔子违周难于晋国,生子舆为理,以正于朝,朝无奸官。”韦昭注: “理,士官也。”《左传·昭公十
西晋行政区划。晋初承魏旧制有司隶、兖、豫、冀、青、徐、幽、并、雍、凉、荆、扬、益、梁十四州,太始五年(公元269年)析雍、凉、梁三州之七郡置秦州,太始七年(公元271年)析益州置宁州,咸宁二年(公元2
采地,即官员的封地,也称食邑或封邑。《汉书·王莽传上》:“以武功县为安汉公采地。”注:“师古曰:采,官也,以官受地,故谓之采。”
官名。清朝内务府御茶膳房之茶房副长官。初置茶饭处,设有副总领。乾隆二十四年(1759),改副总领为尚茶副、尚膳副,各一人,正五品。分别协助尚茶正、尚膳正管理茶房、膳房事。又,清朝陵寝官中亦设此值,东陵
①官名。殷周置。武官。掌戍边及征伐。《甲骨文合集》第二七九七二片:“其乎(呼)戍御羌方”。《询簋铭》:“成周走亚、戍。”②地方军事行政机构。南北朝置,多设于边境军事要地。以戍主为长官,下设戍副、戍将、